省教育厅 省卫计委关于开展2018年“爱眼日”青少年近视防控微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

2018-06-05 16:45:00
吴忠原
原创 1724

鲁教体函〔2018〕3号

各市教育局、卫生计生委,各高等学校:

为普及科学用眼知识,关爱青少年眼健康,围绕第23个全国“爱眼日”宣传主题,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决定开展青少年近视防控微视频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

协办单位:山东省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中心

二、参赛对象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和教师;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职工。个人和团体均可参赛。

三、征集时间

2018年6月1日—6月30日。

四、作品要求和评选标准

(一)围绕“科学防控近视,关爱孩子眼健康”主题,以独特的视角和生动形象的微视频(微电影)形式,宣传展示近视防控的重要性,倡导科学用眼,重视眼健康。主题突出、创意新颖、制作精良,不限题材和类型。作品长度在10分钟以内。

(二)评选标准。

1.主题性(28分)。主题明确,内容健康向上。能科学、完整地表达主题思想;内容切合作者的学习和生活实际;文字通顺,无错别字和繁体字;作品的语言媒体应采用普通话,除因作品内容表述需要外,不得采用方言;作品中涉及非原创素材、内容应注明来源或出处。

2.创造性(27分)。素材获取及其加工、内容创作属原创;主题表达形式新颖、直接;构思、创意独特、巧妙;具有想象力和个性表现力。

3.艺术性(25分)。能准确、流畅地应用形象、色彩、空间、动画、音效等视觉、听觉语言表达内容和思想,具有一定的审美意识和水平;角色形象生动、活泼、有个性,内容情节想象力丰富,对白语言引人入胜;音效与主题风格一致,具有艺术表现力;前后意思连贯,构图完整、画面美观、色彩和谐。

4.技术性(20分)。选用制作工具和表现技巧恰当;技术应用适当、简洁;画面播放流畅,视觉效果好。

五、奖项设置

活动设小学组、中学组(含初、高中和中职学生)、大学组、教师(职工)组,每组均设一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和1000元奖金)、二等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和600元奖金)、三等奖20名(颁发荣誉证书和300元奖金)、优秀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

六、入选作品权利归属

(一)应征作品(包括作品的创作素材)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创作人承担。

(二)本次活动中评出的入选作品,视为委托作品。入选作品除署名权由创作人保留外,著作权及其它权利归山东省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中心所有,其他主体(包括创作人)使用该作品时必须提前征得山东省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中心同意。山东省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中心及其所属使用入选作品均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评选委员会有权对入围、入选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利用。

(四)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评审费用,创作人在创造和参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

(五)创作人自备作品底稿,所有参选作品概不退稿。

(六)本次活动解释权主体为山东省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中心。

七、作品报送

(一)报送作品视频格式为MPG或MP4,刻盘、U盘均可。一级文件夹命名为单位名或作者;二级文件夹命名为作品名称,内含参赛作品和作品登记表等文档材料,并确保能够运行。

(二)小学组和中学组由各市教育局汇总统一上报,大学组由各学校汇总统一上报,教师作品随所隶属学校分别由各市教育局和各高校汇总上报,职工作品由各市卫生计生委汇总统一上报。

(三)请各市、各高校于2018年6月30日之前将作品与登记表一并邮寄至山东省济南市英雄山路48号山东省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中心北楼326房间。

联系人:霍文杰  张华卿

联系电话:0531—58859677、18753160908、13188870020

作品登记表格在山东省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sdeye.com.cn/)下载。

附件:2018年“爱眼日”青少年近视防控微视频征集活动作品登记表.docx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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