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综合施策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2018-06-05 16:49:00
吴忠原
原创 1610
 一是开展校内办学行为规范治理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8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十项严禁”纪律,禁止所有小学、初中通过考试、面试、面谈、考查等任何方式或擅自附加条件招生。坚持“零起点”教学,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严格规范作业布置和日常考试,科学设计作业,严控作业量,考试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严禁将学生学业水平成绩作为教师评价和奖惩的主要依据。
二是开展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全体在职教师签订自觉抵制有偿补课责任书,强化教师师德和学校管理要求,禁止在职教师参与任何有偿补课行为,禁止以任何形式为校外培训机构作宣传。设立“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和“教师有偿补课举报信箱”,畅通举报监督形式,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的监督。对反映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三是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专项行动。坚决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无资质办学,对符合办学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指导督促其办理相关证照,并严格监督其按照经营(业务)范围开展业务。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隐患和不规范办学行为,消除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隐患,对未消除安全隐患的,立即停办整改。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规范行为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对培训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重点监管。
四是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利用学校管理、人员、场地、资源优势,在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后服务工作。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探索完善“学校家委会主导、学校参与配合”的服务模式,以学生家长为主体、吸纳学校青年教师、退休老教师和社会志愿者等参与课后服务。有条件的学校,可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校外社会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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