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工作的通知
- 2019-09-03 07:18:00
- 阎俊杰
- 来源:http://edu.qingdao.gov.cn/n32561912/n32561915/190902111234504117.html
- 发证机关:青岛市教育局
- 发文编号:青教办字[2019]77号
- 学段:小学
- 政策发布日期:2019-09-02
- 无具体说明的有效期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工作的通知
文号:青教办字[2019]77号 发布日期:2019-09-02
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人才服务和教育体育发展局,有关民办学校:
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推进落实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小学(含民办)教学行为,现就做好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达成共识,认清小学零起点教学的重要意义
小学低年级是从学前直观形象思维为主转向抽象逻辑思维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从游戏为主的一日活动学习转向规范的课堂学科学习的过渡阶段,更是良好行为习惯培养的关键时期。实际教学中,还存在小学起始年级非零起点教学、加快教学进度、人为拔高教学要求等问题,此类不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儿童认知规律的现象,不仅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而且对儿童健康成长造成较大的危害。各区市、各小学要展开讨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切实做好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工作。
二、明确任务,促进小学零起点教学的有效实施
(一)规范教学管理。一年级新生入学后要坚持零起点教学,落实《青岛市教育局关于调整义务教育课程设置的通知》(青教通字[2019]7号),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自行增加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要求、加快教学进度。各小学要做好兴趣小组和社团组织,结合“十个一”项目,为小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语文、数学学科“零起点”教学标准分别参见附件1、2。
(二)规范作业布置。小学一年级学生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不得通过其他途径变相布置家庭作业。各小学要从激发一年级学生探索兴趣和培养良好习惯出发,科学设计形式多样的探究性、实践性作业,减少简单记忆、机械重复的练习,精心选择与学生基础相适应的、重在迁移运用的作业,加强作业形式的灵活性和趣味性,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根据教学需要,必要的书面练习应保证多数学生能在课内完成,其余学生也能在校内完成。
(三)重视习惯培养。要重视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教学方法得当,贴近学生生活,激发学习欲望。引导学生养成正确的书写、阅读和思考的习惯,养成文明礼貌、友爱助人的行为习惯,养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劳动习惯。
(四)改革评价方式。学校和教师要根据课程的目标内容,合理设计评价目标、内容与方式,提倡采用写实性评价方式,从学习态度、学习习惯、知识理解、学习能力等方面选择若干要素做好过程性评价描述。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
三、齐抓共管,保障小学零起点教学的扎实推进
(一)加强培训。一是抓好学前和小学管理人员培训,认真学习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让学前教育和小学管理人员更新观念、明确要求、落实任务。二是抓好教师培训,做好零起点教学相关要求的培训,做到培训全覆盖。三是抓好家庭和社会机构培训,引领家长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到小学零起点教学的意义,杜绝培训机构超纲教学及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
(二)加强监管和督查。各区、市要落实对小学教学行为监管的主体责任,督促各小学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和规定,抓好教育教学常规检查,对违反规定者要严肃查处,立行整改。市教科院和各区、市教研部门对一年级语文和数学教学进行不定期专题调研,加强指导。市教育局要加强督查,对小学起始年级未按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实施零起点教学、压缩课时、超前超标教学的,要坚决制止。
(三)做好学段间衔接工作。进一步加强幼小衔接和互动,调研幼儿园和一年级课堂教学现状,了解学情,摸准“零起点”教学的衔接点,强调以兴趣和学习习惯为教学的出发点。组织幼小衔接活动,引导学校与幼儿园、家长做好沟通,从学习习惯、生活能力、心理方面做好过渡。小学低年级教师、幼儿园大班教师每年分别到幼儿园、小学听课一次。
(四)注重宣传。各小学、幼儿园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对零起点教学的宣传,让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认识到实施零起点教学对减轻学生负担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幼儿科学保育和教育的浓郁氛围。各小学开学初要迅速召开新生家长会,向家长说明零起点教学的意义和相关要求。市教育局将总结、推行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