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数据测试器材配备工作的通知

2019-10-18 14:15:00
阎俊杰
来源:http://edu.shandong.gov.cn/art/2016/7/6/art_11990_989091.html
发证机关:山东省教育厅
发文编号:鲁教厅办字〔2016〕40号
学段:

政策发布日期:2016-06-27
无具体说明的有效期

关于做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数据测试器材配备工作的通知

鲁教厅办字〔2016〕40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学生体质提升计划(2014—2018年)》,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的采集工作,准确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学校体育工作,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现就学生体质健康数据采集器材配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购置智能体测设备时,要优先采购已完成与我省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数据接口对接的设备;对未完成与系统对接的设备,有关学校在采购后应要求供应厂商尽快完成与系统的对接,实现数据直采上传。

二、全省中小学校中,校额规模达到24个班级的需配备至少一套智能测试仪器,校额较大的,可适当增购。高等学校可根据每年参加体测人数,确定设备采购数量并保证测试工作按期完成。

三、提倡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完成数据采集和上传,确保体测工作顺利开展。校额规模未达到24个班级的学校,如果暂时不具备采购智能体测设备条件,也可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完成数据采集和上传。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数据直采上报,加快推进智能体测设备的采购及相关配套准备工作,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管理到位。如果在器材配备、数据上传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厅体卫艺处联系。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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