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

2019-10-18 14:43:00
阎俊杰
来源:http://edu.shandong.gov.cn/art/2015/12/22/art_11990_988913.html
发证机关:山东省教育厅
发文编号:鲁教体发〔2015〕2号
学段:

政策发布日期:2015-12-08
无具体说明的有效期

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

鲁教体发〔2015〕2号

各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文广新局、体育局、团委:

为全面推动我省校园足球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11号)、《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5〕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为本,把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作为落实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素质教育、引领学校体育改革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充分发挥校园足球的育人功能,大力普及足球运动,培育健康足球文化,弘扬阳光向上的体育精神,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全面发展。

(二)目标任务。

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普及校园足球运动,让广大学生广泛参与足球活动,校园足球人口显著增加。健全校园足球体制,建立财政投入机制,畅通社会投入渠道,完善场地设施,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师资队伍,夯实校园足球发展的基础保障体系。

到2017年,校园足球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全面铺开;到2020年,全省重点打造20所高校、100所高中、400所初中、1000所小学足球特色项目学校。

到2020年,形成符合人才培养和足球发展规律的校园足球教学体系、竞赛体系和综合评价体系。

(三)实施原则。

1.分级管理。建立省、市、县、校四级管理机制,多模式发展。

2.分类指导。对校园足球活动的师资配备、场地设施、经费保障、教学竞赛、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等进行分类指导,明确标准目标,措施落实到位。

3.分层推进。根据小学、初中、高中和高校学生年龄特点、校园教育环境及学校管理体制,科学规划,整体布局,相互衔接,分层推进,形成校园足球发展的完整格局。

4.分步实施。选择足球水平高、基础条件好、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的城市和高校作为全省校园足球试点城市及高校,用2至3年时间,培育典型、取得经验。同时,鼓励、支持其它城市开展省级足球传统校、“一校一品”足球特色学校建设工作,形成典型带动、多模式并进、协调发展的校园足球良好局面。

二、主要措施

(一)科学布局试点。

根据基础和条件,确定我省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威海、滨州、临沂作为校园足球先行试点城市,遴选一批校园足球试点县(市、区)。

综合考虑各市及有关学校足球项目传统、师资、经费以及基础条件等,按照高校、高中、初中、小学1:3:9:27的比例,五年内全省建设1500所左右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形成学段对接、“一条龙”纵向发展、区域横向覆盖的校园足球整体发展格局。

(二)特色学校带动。

统筹城乡区域布局,统筹各级各类学校,统筹各类社会资源,着力扩大校园足球覆盖面。各级各类学校要把足球列入体育课教学内容,积极推进足球教学模式的多样化。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以足球为特色的“一校一品”体育教学改革。

实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带动战略。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要建立校长任组长的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形成完善校内足球管理体制,规划、指导足球工作;成立以体育教师为骨干成员、班主任及其他任课教师参与的校园足球工作组,制定并实施学校校园足球活动计划。

1.教学与训练。

实施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足球教学。小学和初中应保证每周安排不少于1节足球课、每周至少3次足球大课间或课外活动;高中体育课实行专项化教学改革,首先保证开设足球课,学校每周至少1次足球大课间或课外活动;高等学校以足球特色社团和高水平运动队为依托,每周开展足球活动。

鼓励学校编制足球校本教材,开发多媒体形式精品教学课。开展足球课外活动,鼓励学校成立足球社团、足球俱乐部,聘请专业人员指导;提倡有天赋、有潜力的学生参与校外高水平足球训练,提高训练水平和竞技能力。

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开发和共享校内外足球资源,营造良好的足球人文环境。

2.竞赛。

学校要利用运动会、体育节等形式,建立校内足球竞赛体系。小学低年级学生参加校内趣味性足球活动,小学三年级以上和初中、高中学校,要分别建立班级、年级代表队,参加年级教学比赛、以及校际邀请赛、对抗赛等赛事。足球特色学校,要建立校级足球代表队,参加校际及县、市、省等各级足球联赛。高等学校每院系建立一支代表队,常年坚持训练、比赛,带动本校足球活动开展。

3.评估。

根据校园足球发展需要,参照教育部《中小学体育评估标准》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估办法》等,制定我省校园足球示范学校或特色学校评估标准及办法,定期对各市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情况进行评估,促进校园足球活动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通过评估、遴选,重点打造我省高标准、高水平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引领校园足球全面开展。

从明年起,对申报全国校园足球特色校的学校,我省将每年先行评估,合格者方能申报。

(三)健全竞赛体系。

构建包括校内竞赛、校际联赛、区域选拔在内的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建成纵向贯通、横向衔接和规范有序的高校、高中、初中、小学四级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机制,建立县级、地市级、省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制度。

小学阶段联赛范围原则上不超出市级,可组织县级和市级联赛;初中、高中可组织县级、市级、省级联赛;高校可在全省范围内组织联赛。各级联赛规模要随着足球特色学校布点增加逐步扩大。

省级教育、体育等部门负责制定全省校园足球各级联赛办法和竞赛规程。

联赛各有关部门,每年年初制定竞赛规程,节假日和暑期组织好各级比赛,年终做好竞赛工作总结并将有关情况逐级上报。

各级联赛在组织上要处理好与全国大、中学生足球联赛、省“体彩杯”各级足球联赛、全国“U”字号青少年足球联赛等赛事的有机衔接。

(四)强化条件保障。

教育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制定校园足球师资队伍建设、场地设施条件配备、经费筹集、运动风险防控等标准,并组织实施。

1.师资队伍。

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应至少配备1名足球专业教师,并选聘足球课余训练指导员,安排足球专业教师参加专项培训;教师要按照足球教学需要,编写完整的教案和训练计划,按计划实施足球教学、训练、竞赛以及大课间、课外活动;学校将训练、竞赛以及大课间、课外活动计入教师工作量,与其他科目教师同工同酬,并按照实际贡献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

加大全省校园足球师资培训力度。省教育厅实施校园足球师资专项培训计划,组织教师参加国培;省体育局将校园足球师资列入每年教练员培训计划,组织师范类高校等单位实施,并给予技术支持。五年内至少培训2000名足球运动项目教师。省有关部门制定培训计划,逐年分期、分层对学校体育教师进行足球专项业务指导和集中培训,并颁发证书,努力提高学校体育教师足球专项教学能力和水平。

学校在体育教师招聘中,可优先聘用退役足球运动员,加强足球课教学与训练,提高足球活动质量。

积极创造条件,组织优秀体育教师到省外和国外参加学习、培训、交流。

2.场地设施。

各市、县(市、区)将校园足球活动场地建设纳入城镇化建设和全民健身场地建设总体规划,加强中小学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地建设社区青少年足球场地。

学校运动场地要按照因地制宜、逐步改善的原则,在达到普通体育课开课标准的前提下,创造条件满足校园足球活动需求。鼓励建设小型多样化足球场地设施。

统筹体育场地设施资源的投入、建设、管理和使用,鼓励各地依托学区建立青少年足球活动中心,同步推进学校足球场地双休日、节假日向本校学生全面开放和社会体育场地向各校学生开放,营造学校与社会共享足球运动场地设施的良好环境。

3.经费投入。

省级财政统筹相关经费,积极支持校园足球改革发展。同时,在省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校园足球发展基金,按规定由省财政从省本级可安排使用的体育彩票公益金计划中每年按5%的比例拨出专款注入,并接受企业和社会团体资助。各地也要加大对青少年校园足球的投入,统筹相关经费,对校园足球改革发展给予倾斜,积极支持校园足球师资培训、各级联赛举办、学生运动伤害保险购买以及足球活动宣传奖励等,探索建立加大政府投入、强化金融扶持,多方筹措支持校园足球发展的经费投入机制。各地要结合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等重点工程实施,进一步加快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场地建设;要优化教育投入结构,积极创造条件,因地制宜逐步提高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经费保障水平,支持学校开展足球教学、训练和比赛。

鼓励社会融资,加强金融扶持。以山东省财金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地方政府所属项目公司等为运作主体,协调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增加大额长期信贷资金和政策性贷款规模,用于支持校园足球场地建设。

鼓励、引导有关企业、足球俱乐部等社会机构资助校园足球发展。

4.运动保险。

各地要加强校园足球运动伤害风险管理,制定安全防范规章制度,加强运动安全教育、检查和管理,增强学生的运动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校园足球试点城市、试点县(市、区)、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要率先完善保险机制,提升校园足球安全保障水平,解除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后顾之忧。

(五)畅通成才通道。

在普及校园足球运动的同时,重视对具有足球运动天赋的特长生培养,统筹体育课和课外活动安排,加强足球运动专业技能教学,提高技战术水平,为培养和输送足球精英人才奠定基础。

激励学生积极参加校园足球活动,把学生足球课程学习情况纳入档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完善、拓宽小学、初中、高中足球特长学生的升学路径,为足球特长生提供特长发展平台。加强高校高水平足球运动队建设,发挥高校对校园足球的辐射和引领作用。完善高校高水平足球队管理办法和招生政策,逐步增加高校高水平足球运动队数量,适度扩大招生规模。拓展足球特长学生外出学习渠道,支持参加全国及国际校园足球赛事和交流活动。建立体育、教育和社会相互衔接的人才输送渠道,拓宽校园足球学生运动员进入各级后备人才梯队的通道。研究制定校园足球运动员注册和进入各级后备人才梯队的管理办法,建立校园足球与专业足球运动员注册共享机制,保护学生、学校、俱乐部的合法权益。

(六)健全合作机制。

各级教育部门与各相关部门和机构要立足我省校园足球活动的实际,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积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创造必要条件,共同为校园足球的开展提供保障。

教育、体育部门合作创建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为提高学生足球运动水平提供综合服务。

依托有条件的高校建立校园足球运动研究基地,加强理论与实践研究,提升校园足球运动的科学化水平。

鼓励校园足球特色校与各级体校、足球俱乐部和社会相关企业联姻,通过共建足球学校、选派足球知名人士或教练员进校园、承担学校足球教师培训、开展足球特长生集训、承接足球赛事、提供足球器材设施、多渠道吸收社会资金等多种方式支持校园足球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组织机构。教育部门牵头体育、发改、财政、新闻宣传、共青团组织等部门共同组成“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部门),制定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统筹管理各级校园足球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执行领导小组决策、协调成员单位积极推动各项任务落实。成立山东省青少年校园足球专家委员会,加强对校园足球的指导,加强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质量监测,定期发布全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报告。

鼓励支持各地成立校园足球协会、研究会和校园足球发展研究机构。鼓励支持各地、各学校成立校园足球俱乐部、联盟等。

(二)明确工作责任。教育部门应履行好青少年校园足球主管责任,负责校园足球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体育部门发挥人才和资源优势,加强技术指导、行业支持和相关服务。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统筹编制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支持校园足球场地建设。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推动校园足球工作的经费支持政策。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加大宣传支持力度,积极营造社会舆论氛围。共青团系统负责组织或者参与开展校园足球文化活动。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校园足球纳入教育督导指标体系,制定校园足球专项督导办法,定期开展专项督导。

(三)营造舆论环境。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的意义,传播校园足球文化和各地先进经验,及时报道校园足球赛事活动并鼓励有关企业积极参与,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校园足球发展的良好氛围。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山东省体育局  共青团山东省委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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