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9-10-21 10:13:00
阎俊杰
来源:http://edu.shandong.gov.cn/art/2008/5/13/art_11990_987289.html
发证机关:山东省教育厅
发文编号:
学段:

政策发布日期:2008-05-10
无具体说明的有效期

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连续召开会议和下发文件,对奥运会期间的安全工作做出周密部署,提出严格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认真做好全省教育系统的安全工作,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要把安全放在首位,没有安全保障就没有奥运会的成功,没有安全保障就没有国家形象”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对党的事业和全体师生高度负责的精神,以“迎奥运、除隐患、保平安”为工作目标,切实把做好奥运会期间的安全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要按照全省“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做好每项工作,打好每个战役。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的“一把手”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各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其他负责同志实行“一岗双责”;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形成合力。

二、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尤其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食品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切实提高每一个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当前夏季来临,要加强学生管理,教育引导学生不在无 家长和 老师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游泳课,指导青少年学生熟练掌握游泳的技巧和自救方法。要加强与家长沟通,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学生校外安全工作。

三、加强校舍的维护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汛期前对校舍、厕所和校园围墙进行一次认真的排查。对被鉴定为D 级危房的校舍,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用和安排拆除,属于B、C 级危房要及时进行维修和加固,坚决杜绝因校舍倒塌造成重、特大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配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定期分析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的对策和措施,加强对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清理,整治“黑校车”、“黑出租”揽客运营。中小学和幼儿园要加强对自备车辆管理。需要租用车辆接送学生的学校,要同运营企业签订责任书,落实管理人员,督促营运单位加强对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和无安全保障的车辆。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力度,特别是要整治经常出现滑坡、落石、泥石流、崩塌、漫水、冲刷等不良地质的路段,保证师生的交通安全。

五、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夏季是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食堂管理,确保饭菜质量和食品卫生。要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教育学生不吃不洁食品、不吃过期变质食品,不喝生水,防止“病从口入”。要在近期集中开展一次环境清理,重点做好食堂、教室、宿舍和厕所等公共场所以及饮用水设施的清洁与卫生消毒处理工作。

六、加强学校重点部位和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的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变电室、锅炉房、燃气罐及时检修,严格操作规程,确保安全。要严格学生食堂主、副食品、饮用水的监护管理,严禁人为中毒事件的发生。学校要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安全管理,严禁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行为。

七、加强汛期的安全防范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主动加强与气象、地质等部门的沟通,及时发布预警。农村山区学校要加强对危及学校安全的易滑坡的山体、河道的检查,完善学校防雷设施,做好雷电、山洪、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事故防范工作。抗灾能力较差的农村学校、尤其是山区学校,在接到有关部门重大气象和地质灾害预报后,可以适当调整上放学时间,确保学生上放学途中安全。要制订和完善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开展自救逃生演练,提高学校防灾抗灾能力。

八、切实加强校园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夏季学校安全工作的特点,切实加强校园管理。要加强门卫管理,严防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要加强值班巡逻,特别是加强夜间的值班巡逻,维护校内正常治安秩序。要加强对学生宿舍区的管理,落实防范措施,严防侵害学生事件的发生。加强对用电线路和配电设施的检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要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校、涉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九、加强学校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工作。各级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治安秩序的排查和整治工作。排查、整治的重点是: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突出矛盾、治安隐患和影响学校改革发展、师生关注的重点问题;严厉打击针对师生的敲诈勒索、抢劫、强奸、绑架、暴力伤害、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取缔和整顿学校及周边违法违规经营的网吧、电游室、录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饮食摊点、出租屋及违章建筑;要按照 “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安全防范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防范化解各类隐患和矛盾,确保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不发生大事件、大案件。

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扎实贯彻本《通知》精神,把做好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放在应有的位置,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近期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派组到各市、各高校进行督导检查。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山东省教育厅

                           2008 年5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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