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实施《关于做好青岛市小学生课后校内托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9-10-24 13:43:00
阎俊杰
来源:http://edu.qingdao.gov.cn/n32561912/n32561915/190311143021731806.html
发证机关:青岛市教育局
发文编号:青教办字[2019]25号
学段:小学

政策发布日期:2019-03-08
无具体说明的有效期

关于规范实施《关于做好青岛市小学生课后校内托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人才服务和教育体育发展局:

为严格落实《关于做好青岛市小学生课后校内托管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9〕11号)(以下简称《通知》),规范实施课后校内托管工作,坚持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满意、让教师满意的“三个满意”原则,将该项市办实事做细做实,结合近期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现就进一步规范实施《通知》提出要求如下。

一、免费托管时间。免费托管基本服务每天结束时间不早于下午5:00,对家庭按时接送仍有困难的学生,要将免费托管延时至下午5:30。托管期间实施弹性离校,为家长接孩子提供便捷。以上内容要明确写入区市实施方案。

二、托管服务内容。纳入市办实事的免费校内托管基本服务,是面向放学后在家无人照管的小学生提供的政府托底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是看护学生自主自习,可安排适合的艺体活动等。严禁延长或变相延长在校上课时间。

三、优化组织方式。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做好托管准备工作,同时妥善安置有托管需求学生的看护,自第二周起正式全面实施托管。每学期为家长提供不少于期初、期中2次变更托管申请的机会。发挥干部和党员的先锋作用,合理整合安排教职工轮流值班。可吸纳退休教师、社区志愿者、家长志愿者义务协助免费托管工作,但不能对以上人员提出强制性要求。

四、强化安全管理。牢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学校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含学生考勤制度、交接签字制度、清校检查制度、安全应急预案等),切实提高安保队伍的专业素质,重视过程管理,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五、加强家校沟通。各区市要向学校准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学校要召开家长会并印发书面告知书,准确解读免费托管基本服务,将托管时间、服务内容、组织形式等详细告知全部家长,使家长对政策有清楚、理性的认识。切实杜绝人为设置障碍阻止有需求的家长申请免费托管,学校不得要求申请托管的学生家长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保障资金支持。各区市要及时足额保障资金需求,在每生每小时2-5元范围内合理确定资金拨付标准,并规范写入区市实施方案(以每生每小时X元方式表述),以增加教职工绩效工资总量的方式拨付,全额用于教职工托管工作补贴。

七、规范补贴发放。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参与托管的教职工给予工作补贴。以实际托管时间计算补贴,设立专项,纳入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专款用于教职工托管工作补贴,不得截留或挪用。各学校要科学制定补贴发放办法,按月发放教职工托管工作补贴。

八、细化方案措施。各区市要依据《通知》和《全市小学生课后校内托管工作调度会议纪要》(市教育局2019年第12期)制定实施方案,方案要易操作可考核,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各区市要将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作为工作标准和考核、督查依据,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学校要结合实施方案制定细化操作办法。

九、加强调度督查。市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区市课后校内托管工作不定期进行调度、督导,适时提请市政府督查室开展联合抽查,各区市教体局要对学校加强指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抓好后续整改落实。

青岛市教育局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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