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
- 2019-10-25 11:16:00
- 阎俊杰
- 来源:http://edu.qingdao.gov.cn/n32561912/n32561915/160308134442522680.html
- 发证机关:青岛市教育局
- 发文编号:青教办字[2016]27号
- 学段:职业教育
- 政策发布日期:2016-03-04
- 无具体说明的有效期
关于开展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体)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围绕服务发展为宗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需要,通过建立和完善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引导和树立正确的职业教育人才观和办学质量观,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职业学校学生的内涵发展和职业素质全面提高。
二、评价原则
(一)导向激励原则。引导学校和教师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改进教育教学行为,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引导学生发扬优点,正视不足,进行自我调整和自我管理,激励学生不断进步。
(二)客观公正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地对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主要经历和典型事例做客观记录和写实性描述,真实准确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坚持公正评价,提高评价的权威性。
(三)科学具体原则。规划制定科学的素质测评指标体系,合理确定指标权重,做到具体化、行为化,各项分析指标更易于操作。
(四)开放发展原则。评价指标设置坚持开放原则,各学校结合职业教育实际情况设定评价指标和标准,从发展的角度评价学生,处理好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关系。
三、评价内容
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思想品德与公民素养、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职业素养与实践能力等五个方面。
(一)思想品德与公民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责任义务、遵纪守法、行为规范与文明礼仪等方面的表现。
(二)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身心健康状况和卫生习惯、参加体育锻炼和掌握两项及以上运动技能水平及体能监测状况和心理素质等。
(三)学业水平与专业技能。主要考察学生基础文化知识、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四)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审美能力和对一项及以上艺术特长的掌握水平,对艺术的审美能力、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
(五)职业素养与实践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在实习、实训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中职业素养、职业能力、爱岗敬业和实践创新能力等情况。
四、评价组织和评价方式
(一)评价组织。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职业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各职业学校要结合办学实际,科学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建立健全学校管理实施机构,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二)评价主体。评价主体多元化,采取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相结合方式,学生本人、班主任、任课教师、同学、家长、实习企业和活动社区等均可以成为评价主体。各评价主体的评价活动应相对独立,对各自评价结果负责。
(三)评价方式。以日常评价为基础,进行日常评价、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日常评价要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做好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及取得各项成果的证明材料,对于学生的标志性成果和事实材料,按照公示制度在校园网或校园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学期评价要在日常评价的基础上综合评价学生学期发展情况,毕业评价要将学生各学期评价结果按照一定权重予以计算。
(四)评价载体。建立学生个人成长档案,完整记录学生成长轨迹。逐步将学生个人成长档案与其体质监测报告、体检报告及学校对学生的其他记载方式整合为学生电子档案。
五、评价结果使用
(一)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发展。每学期期末向学生和家长反馈学生本人日常评价情况,学校适时、适当公布阶段性评价结果,并逐生提出改进建议,确定个人发展目标,实现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二)作为学校评优推荐的重要参考依据。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职业学校学生评优推先、推荐实习和就业、升学的重要依据。各学校结合实际制定评价结果具体使用办法,强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引导、激励作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积极推进。完善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是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涉及面广,各区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指导,安排资金予以保障和支持,积极推进,及时研究解决实施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2016年9月全面实施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市教育局将适时推广典型经验并加强督查。
(二)完善机制,科学实施。各区市和学校要根据综合素质评价五个方面内容的一级、二级指标及参考观测点、建议评价主体等指导性意见(附件),细化和补充具有个性特色的三级指标体系,并建立配套的审核、公示、督查、复议、申诉、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市教育局要建立并完善全市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各区市、各职业学校要及时与省、市相关管理系统有效对接,提高工作效率。
(三)注重宣传,加强引导。各区市、各职业学校要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和配套制度纳入学生入校教育课程和家长学校课程,通过新闻媒体、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广泛宣传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义、内容和规程,回应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关切,为职业教育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