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
- 2019-10-30 14:08:00
- 阎俊杰
- 来源:http://www.ycxy.com/cn/2012/93620.html
- 发证机关:山东省教育厅
- 发文编号:
- 学段:
- 政策发布日期:2011-12-30
- 政策执行日期:2011-12-30 至 2020-12-31
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制定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省委、省政府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战略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制定本《规划纲要》。
第一章 在新起点上全面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强省必先强教,兴业必先兴教。优先发展教育,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对于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具有决定性意义。
山东素有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省委、省政府把教育摆到重要战略位置,大力实施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实行了一系列加快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关心支持,广大教育工作者不懈奋斗,教育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继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之后,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职业教育快速发展,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国民教育体系;教育投入不断增加,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育资源有效扩大,教育公平迈出新的步伐;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稳步提高。教育的全面持续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利,极大地提升了人口素质,为加快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我省教育发展与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要求、与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需要还不完全适应。教育理念相对落后,内容方法比较陈旧,影响和制约了学生的全面发展;义务教育发展不够均衡,职业教育基础能力薄弱,高等教育特色不够鲜明,知识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较弱,培养质量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教育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投入不足,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尚未完全落实。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是我省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未来十年,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关键时期。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形势,迎接国内外日趋激烈竞争的新挑战,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新期盼,都对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教育在现代化建设整体格局中的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战略地位更加突出。必须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全面提高国民素质,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提供更强大的人才支撑、智力支持和知识服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以富民强省为目标,适应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需要,大力实施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建设完善的现代教育体系,推进教育现代化,努力建设人力资源强省。遵循教育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战略主题,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学习型社会,实现由教育大省向教育强省、人力资源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的跨越。
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全面普及15年基础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形成更加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建成覆盖城乡的继续教育网络,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70%,形成较为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
人力资源竞争力显著提升。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3年提高到1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9年提高到12年,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2%;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2%,人才竞争比较优势明显增强。
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区域之间公共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基本实现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15年,所有中小学校全部达到基本办学标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困难家庭学生资助体系更加健全。入学机会公平得到切实保障,人才选拔机制进一步完善。
优质教育资源更加丰富。各级各类教育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信息化程度显著提高,教师队伍数量、结构和素质适应各类教育发展需要,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得到更好满足。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建设一批高水平的高等学校和特色鲜明的职业学校,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教育教学体系、人才培养模式和制度环境,学生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得到全面提高,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明显增强。
教育体制机制充满活力。人才培养体制、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科学的质量评价标准、完备的监测体系和有效的保障机制全面建立。教育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教育法律实施监督体系更加完善。教育督导制度进一步加强。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提高到新水平。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服务发展能力全面增强。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与人口总量结构变化相协调,突出实施重点区域带动战略、发展战略新兴产业、促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等重点,努力满足现代化建设的人才需要。创造一批支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水平科研成果,推动学习型社会和创新型省份的形成。教育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地位更加突出,引领社会风尚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促进全省人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进一步提高。
(三)基本原则。贯彻落实“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科学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
坚持全面发展。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作为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为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坚持全面与个性的统一,注重发挥特长,激发潜能,提高综合素质,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坚持创新发展。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重点推进人才培养体制、管理体制、办学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学校管理机制、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着力破除制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突出矛盾,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鼓励各地和学校以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勇于探索,大胆创新,为全省教育改革发展注入活力并提供经验。
坚持协调发展。统筹教育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积极调整教育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各级各类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强化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发展差距,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关心所有学生的健康成长,关注各个社会群体的发展需要,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关注每一名学生,保障人民群众享有良好教育。
坚持内涵发展。树立以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优化资源配置,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完善教师教育体系,建设高素质、创新型教师队伍。提升人力资源开发水平,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发挥科研创新、智力服务和文化引领作用,推进教育与科技、经济紧密结合,全面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
坚持和谐发展。正确处理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握好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切实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大力推进教育公平,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扶持力度,保障平等受教育权利。加强和谐平安校园建设,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教育事业发展及人力资源开发主要目标
指 标 |
单位 |
2009年 |
2012年 |
2015年 |
2020年 |
学前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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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在园人数 |
万人 |
181 |
210 |
260 |
300 |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 |
55 |
63 |
75 |
85 |
九年义务教育 |
|
|
|
|
|
在校生 |
万人 |
969 |
980 |
990 |
1000 |
巩固率 |
% |
95 |
96 |
97 |
98 |
高中阶段教育* |
|
|
|
|
|
在校生 |
万人 |
312 |
316 |
318 |
320 |
毛入学率 |
% |
95 |
96 |
97 |
98 |
职业教育 |
|
|
|
|
|
中等职业教育 |
万人 |
156 |
158 |
159 |
160 |
高等职业教育 |
万人 |
84 |
86 |
89 |
92 |
高等教育** |
|
|
|
|
|
在学总规模 |
万人 |
214 |
220 |
230 |
240 |
其中:普通本专科在校生 |
万人 |
159 |
168 |
176 |
185 |
研究生 |
万人 |
8.8 |
12 |
15 |
20 |
毛入学率 |
% |
23.7 |
30 |
40 |
50 |
继续教育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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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 |
% |
40 |
50 |
60 |
70 |
人力资源开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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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
年 |
13 |
13.5 |
14 |
15 |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
年 |
9 |
10 |
10.5 |
12 |
注:*含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数,**含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数。
第二章 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四)突出素质教育战略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把素质教育的理念、要求和具体措施贯穿于各级各类教育的全过程。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不断完善政府主导、规范管理、评价引领、督导保障的工作机制,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制定《山东省素质教育推进条例》,建立完善政府统筹协调、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实施的推进机制,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机制,为推进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改进人才评价及选用制度,消除用人制度上的歧视行为,拓展多元化人才成长通道。严禁以升学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唯一标准,对各种违规办学行为严格实施问责制度。
(五)坚持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根据不同阶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和成长规律,分别突出行为养成、道德认知、情感体验和理想信念等教育重点,注重培养学生的意志品质和团结协作精神,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完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的德育工作机制。加强德育课程建设,构建具有山东特色的德育课程体系。全面实施全员育人导师制、班教导会制度和教书育人“一岗双责”考核制度。开展“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行动”,到2020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一处综合性、多功能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立和完善公益性校外教育资源免费向学生开放制度,各类文化、科技、体育场馆等公共资源经常性地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坚持学校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有机结合,在大中小学全面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形成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齐鲁校园文化。加强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形成一支高素质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队伍。
(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树立全面发展和人人成才的观念,坚持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创新教育内容和方法,根据学生成长的阶段特点,建立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相互衔接的培养模式。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推进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想象力,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积极思考、大胆质疑,着力提高学生学习能力。改进优秀学生培养方式,在跳级、转学、转换专业以及选修更高学段课程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机制。探索高中阶段学校和高等学校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深入推进教学改革,加强实践教学,开发实践课程、活动课程,完善科技实践、社会实践等培养环节,增强实验、实习、实训的实际效果。健全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网络,满足学生经常化、多样化地就近参加社会实践的需要。
(七)构建具有山东特色的课程体系。重视基础教育地方课程建设,完善统一与分散相结合的地方课程管理制度,构建内容完备、结构合理、特色鲜明、适应性强的基础教育教材体系。开全开好义务教育必修地方课程,制定实施特色高中课程方案。围绕培养具有创新素质、创业能力的技能型人才,建立以职业能力为本位、各层次教育相互联系贯通的职业教育专业课程体系和课程标准。高等教育课程要反映当代最新知识成果,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联系,构建以能力为本、学科交叉融合的课程体系。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建成门类齐全、内容丰富的学科课程资源和学习资源库。
(八)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建立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监测、公告及问责制度,着力解决实际存在的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把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落实到学校教育教学各个环节,调整教材内容,科学设计课程难度,增强课堂教学效果,严格控制作业量。改进教学方法,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和良好学习习惯。加强考试管理,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取消不必要的统考统练。加强对各种社会培训和补习机构、教辅市场的监管,减轻学生课外学习负担。引导学生科学安排节假日、双休日的学习与生活,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保护学生视力,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引导家长及社会各界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为学生创造宽松的学习环境。
第三章 加快普及学前教育
(九)强化政府职责。把改善学前教育状况作为发展教育、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政府主导、公办为主、民办补充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切实改善办园条件。加快实施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工程,新增幼儿园以政府举办为主,对民办幼儿园通过资金补助、规费减免、派驻公办教师等政策予以积极扶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实施免费学前教育。到2020年,全省公办和公办性质的幼儿园数、在园幼儿数分别占幼儿园总数、在园幼儿总数的80%,所有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标准。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经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毛入园率分别于2015年前和2020年达到85%以上。
(十)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把农村学前教育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照“一村(社区)一园”原则,以政府投入为主,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通过资金补助、规费减免以及优先安排建园用地等政策,鼓励村集体和公民个人举办幼儿园。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校舍和其他资源,优先用于举办幼儿园。
优化城市幼儿园布局结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扶持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和个人举办幼儿园,促进公办、民办学前教育协调发展。制定并落实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政策,每5000人口的住宅区规划建设1所规模为6至8班的幼儿园。着力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
(十一)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建立以县级为主,县、乡两级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学前教育,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园”的原则,确定各类公办幼儿园服务范围,确保适龄儿童公平、顺利入园。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条件和人员配备标准,落实学前教育准入和教育督导制度。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完善幼儿园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坚持科学的保教方法,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规范办园行为,使幼儿快乐健康成长。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学前教育机构配置标准,将公办幼儿园教师纳入编制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
第四章 提高义务教育实施水平
(十二)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成果。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搞好城乡新建居民小区配套学校建设,实行教育行政部门前置审核制度,保证配套学校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把控制辍学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政绩考核指标。建立健全防止与控制学生辍学和动员辍学学生复学机制,基本消除辍学现象,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等原因而失学。加强企业用工监督检查,杜绝企业招用或者变相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继续实施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扶持工程,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接收为主,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制定实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当地升学考试办法。根据需要建设农村寄宿学校,优先满足进城务工人员原居住地留守儿童少年住宿需求。
(十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统一城乡生均教育经费、办学条件和教师收入标准,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备和待遇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城市学校支援农村学校、强校支援弱校的工作制度。到2015年,率先在县(市、区)域内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济发达地区实现市域内均衡发展;2020年全省实现市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中小学教师,建立区域内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和校长定期合理流动机制。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择校问题,到2015年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标准。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前提下,支持发展民办教育,为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提供多样化选择。
(十四)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制定完善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建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国家课程,加强地方课程建设,支持学校根据自身特点开发校本课程。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逐步缩小班额,鼓励推行小班教学。配齐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教师,开足开好规定课程。指导初中阶段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高中阶段教育。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少年关爱和服务体系,及时解决他们在思想、学业、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
第五章 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优质发展
(十五)推进普通高中规范化建设。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发展普通高中教育,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布局,严格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新建学校不超过50个班。到2015年,全省所有普通高中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到2020年,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
(十六)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文理等各门课程的学习。从2011年开始,新入学的高中学生不再进行文理分科,2014年对高考科目设置与考试方法进行相应的调整。要加大投入,配齐师资和设施,为学校开设音乐、体育、美术及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提供条件。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推行选课走班的教学模式和学分认定的教学管理制度,保障学生选择发展方向的权利。鼓励普通高中开发有特色的学校课程。关注学生自主发展,适应不同潜质学生的需求,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促进普通高中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加强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创新意识。
(十七)支持普通高中办出特色。推进学校办学模式和育人方式多样化、个性化,支持鼓励普通高中建设特色课程,形成自身办学特色。实施高等学校与特色高中联合育人计划,通过联合开发课程、开放高校实验室等方式,对有特殊才能的高中学生进行联合培养。鼓励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教学内容,为学生学习提供多元选择机会。
第六章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十八)优化职业教育体系。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统筹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一体化发展,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建立包括技工教育在内的中等职业教育、专科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相互衔接、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统筹兼顾各层次职业教育专业体系、课程设置、培养模式的衔接沟通,拓宽技能型人才培养、深造的渠道。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加快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积极扩大本科和研究生层次的应用型人才培养规模。重视发挥示范性职业院校带动作用,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实行高等职业学校对口招生注册入学制度和宽进严出的培养模式,完善专科职业教育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学习制度。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教育并重,支持各类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开放培训资源。支持学校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技能型人才紧缺的专业。加强涉农、先进制造业、海洋经济、现代服务业等事关全省经济发展大局的专业建设,加大培养适应全省转方式调结构一线工作需要的专业人才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各类非学历教育职业培训。
(十九)提高职业教育基础能力。以市为主统筹规划各类职业教育发展,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布局调整,重点支持100所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的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建成一批国内一流的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制定完善职业学校办学标准和规范,实施中等职业学校规范化建设,到2020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规范化率达到90%以上。
加快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到2015年,全省建成1000个具有教育、培训、生产和技术服务功能的开放式专业实训中心,从中重点建设100个设备先进、与企业对接密切、运行管理水平高的多专业示范性实训中心。探索企业创办职业教育专业实训基地的有效途径。
(二十)完善技能型人才培养机制。构建多元化职业教育培养模式,建立适应不同群体需求的灵活多样的技能型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学校办学机制,制定《山东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采取优惠政策,调动行业企业举办、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
大力推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性教学,使教学内容与产业升级换代相衔接、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相衔接。实行职业教育弹性学制,推进学分制改革,推行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银行”制度。加强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紧密结合,大力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在各类职业院校建立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的职业技能鉴定机制。
大力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加强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合作与融合,完善职业学校与企业一体化办学模式。整合学校和企业资源,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教学、生产、经营相结合的实习实训基地。鼓励支持企业接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参与职业学校专业和课程建设,订单式委托培养技能型人才。
(二十一)改善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广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建立职业教育课程衔接体系,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渠道,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健全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对优胜者给予表彰奖励。落实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认真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规定,规范劳动就业市场。大力营造尊重劳动、重视技能、重视技能型人才的社会风尚,倡导新的求学观、择业观、成才观,形成行行出状元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七章 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二十二)优化高等教育结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多元化需求,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稳步发展本科教育,扩大研究生教育规模。建立人才需求与学科专业调整机制,科学调整专业设置和学科布局,加强优势、特色专业群建设,促进多学科交叉和融合,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优化区域布局结构,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高等教育发展,促进高等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适应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等重点区域带动战略的需求,加快区域内高等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十三)促进高等学校特色发展。引导和促进高校合理定位,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办学风格和办学特色。支持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建设,重点建设若干所国内一流的高水平大学。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健全实行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估的新机制。针对不同类型高校制定不同的办学标准、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评价体系。按照应用基础人才、应用人才、技能人才三个培养方向,加强引导,加大投入,重点建设3至5所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的特色名校、10至15所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色名校、20所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特色高职高专院校,逐步形成我省类别清晰、特色鲜明的高等教育体系。
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加大财政投入,完善保障措施,建立健全面向学科专业的支持激励机制,克服高校发展的同质化倾向。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加强特色重点学科建设,支持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扶持优势传统学科创新发展,重点向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空白学科和应用学科倾斜。加强学科建设管理,建立特色重点学科退出机制。
(二十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等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实施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加大教学投入,深化教学改革,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造就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全面推进高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加强教学管理,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把教学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内容,把教授为低年级学生授课作为重要制度。整合实践教学资源,强化实践环节教学,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和实际操作能力。创新产学研结合模式,制定推进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合作培养人才的激励政策,鼓励高校与企业联合办学,共同制订教学计划,定向培养人才。加快建立大学生就业供求信息发布制度,构建高校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对接的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开设创业课程,设立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科研成果孵化基地。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创新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推进研究生培养与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实践相结合,实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建设一批校外创新培养基地,营造创新学术环境,增强研究生创新能力。调整研究生培养类型结构,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到2020年,专业学位与学术性学位在校生大致相当。
推进高等教育学分制改革,实行按学分收费制度,鼓励开展跨校选课和校际学分互认,推进双专业、双学位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创造条件实行弹性学制。
(二十五)提升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大力开展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坚持服务国家和省战略目标与鼓励自由探索相结合,加强基础研究;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强应用研究。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创新,重视研究、弘扬齐鲁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参与决策咨询,主动开展前瞻性和对策性研究,充分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作用。构建比较完整的国家、省和校级科研创新平台,发挥高校在创新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对重要领域、重点学科、重大项目的支持,凝聚力量,组织攻关,取得一批重大科研成果。加大对产学研合作的支持力度,支持建立一批产学研示范基地,大力推进校企合作联盟和高校与企业共建实验室、研发中心,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第八章 积极发展继续教育
(二十六)构建终身教育服务平台。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调动全社会发展继续教育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学校教育、行业企业教育、社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的作用,促进各种教育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构建社会化、信息化、覆盖城乡的继续教育网络,使城乡劳动力和社区各类人群都能得到生活和发展所需要的教育服务。重视老年教育发展,加强老年教育机构建设,满足老年人继续教育需求。到2020年,全省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70%。
建立职前和职后教育相互融合、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灵活开放的继续教育制度,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整合各类成人教育资源,加强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