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 教育质量的意见
- 2019-11-07 11:05:00
- 阎俊杰
- 来源:http://www.mingde.com/news/show-1569.html
- 发证机关:山东省教育厅
- 发文编号:鲁教基字〔2008〕1号
- 学段:
- 政策发布日期:2008-01-03
- 无具体说明的有效期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意见
各市教育局:
自2001年我省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积极努力,开拓进取,实验工作进展顺利。但是,当前课程改革实验仍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我省基础教育的质量和水平,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深化课程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充分肯定课程改革取得的成就。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世纪之交基础教育领域的重大改革,是一个影响深远、任务艰巨的系统工程。经过几年的努力,我省的课程改革实验取得了显著进展,新课程理念已得到广泛传播和积极实践,有效推进课程改革的工作机制得以建立,有利于教师成长的教研、培训活动广泛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发生了可喜的变化,课程资源建设和管理工作取得切实成效,促进学生和教师发展的考试评价制度开始建立。课程改革正推动我省基础教育发生着深刻的变化。
2.增强深化课程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当前,基础教育已经进入内涵发展的新阶段,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是摆在全省教育工作者面前的首要任务。课程改革是教育改革的核心内容,是素质教育由外延到核心突破的关键环节。课程改革的深入进行,对于实施素质教育,推动科学发展,提高教育整体水平,实现“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具有重要的意义。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全省广大教育工作者要进一步提高对深化课程改革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推进课程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机遇,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扎实推进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二、落实课程方案,加强教材管理,完善三级课程管理制度
3.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方案。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省定课程计划组织教育教学,开全课程,开足课时。任何地方和单位都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普通高中要在开齐开全必修课程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开设尽可能多的选修课程,满足学生对课程多样性、个性化的选择需求。
4.依据课程标准组织教学。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国家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学校要严格按照各学科课程标准组织教学,不得随意增加难度和降低要求,课时安排和课程评价要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
5.加强地方课程建设。实行统一与分散相结合的地方课程管理办法,根据学生的生理特点、心理特点、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将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环境教育、传统文化、人生指导等内容作为必修课列入地方课程,并分年级统一安排课时。
6.积极推动学校课程建设。学校要正确处理好学校课程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关系,成立学校课程开发委员会,制定学校课程开发与实施方案,引导教师科学设计学校课程与教学方案,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课程保障。学校课程不得编写教材,但可以开发讲义。要坚持学校课程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制度。对在全省具有推广价值的学校课程,经过论证和审查等程序,可提升为全省的地方课程。
7.加强教材管理工作。各地要完整转发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不得增减内容。教材选用必须在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范围内,按照以市为单位选用、报省里核准的程序进行。规范教材选用工作,增加省级教材选用的宏观调控,逐步形成我省的主流教材。相关部门要加强课程资源的研究与开发。
8.充分利用校内课程资源。加强图书和教学仪器管理与使用效益,改革仪器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图书馆、实验室、网络教室等教学仪器设施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的制度,充分发挥学校人力、物力、信息等各类资源的最大效益。
9.大力开发校外课程资源。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与家长、社区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建立密切的联系,发挥家长委员会、社区委员会的积极作用,为学校提供各种支持。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自然与人文环境等校外课程资源,积极寻求科研院校和企事业单位的支持。
三、强化课程实施,加强教学研究,提高课程实施质量和水平
10.提高教学效率和质量。加强对教育教学规律和学习规律的研究,以教育科研指导和优化教学活动,让学生始终保持学习的浓厚兴趣和动力。要切实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积极研究有效教学措施,切实实现减负增效。
11.切实加强中小学德育课程的教学。积极改进中小学德育课程的教学方式,采用中小学生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方式进行教学,把传授知识同陶冶情操、习惯养成、道德素养与民族精神培育等有机结合起来。改革德育课的评价方法,实行以日常行为评价和考试成绩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提倡开卷考试。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道德实践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12.加强体育、艺术课程的开设和体育、艺术活动的开展。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配齐体育、艺术课师资和体育、艺术设施,确保体育、艺术课和体育、艺术活动落到实处。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体育、艺术活动,培养学生科学的锻炼习惯和锻炼方式,增强学生体质,培养学生良好的艺术素养。通过开展每天上下午各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等方式,大力实施“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集体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认真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建康标准》,按照标准测试学生身体素质状况,高中学校招生要参考初中学生的体育测试成绩。
13.创造条件保障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设。端正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认识,按照规定课时,采取有效措施开足开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保证不走形式和过场。开展以“课题研究”为载体的研究性学习活动,小学生通过小观察、小展览、小制作、小报告和小论文等形式开展探究学习,中学生每学期应完成一个课题的研究性学习并形成研究报告。切实加强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活动的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有2处固定实践基地和若干处非固定实践基地,学生(小学三年级以上)参与项目生均达到2项以上。普通高中要有4处固定实践基地和若干处非固定实践基地,学生参与项目生均达到4项以上。
14.切实加强技术课程的开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国家规定课时,开设好信息技术课程。要通过学农、学工和劳动实践等活动开展劳动和劳动技术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劳动习惯、一定的劳动技能和尊重劳动的良好风气。普通高中要遴选培训师资,建设信息技术专用教室和通用技术实验室,配备必需的教学设施,切实保证技术课程的开设。
15.加强选修课程的管理。高中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更多的选修课,为学生的自主选课提供科学指导。市、县(市、区)和学校不得为学生集体确定选修课程,不得将学生自主选课变为集体必修。高中指导学生选择发展方向不早于第二学年末,高中结束课程不得早于第三学年第一学期末。
16.精选布置课内外作业。课内作业可设置基础型、技能型、创新型等若干类型,引导学生分层次选择完成;课外作业可由知识型、活动型、实践型、探究型、开放型等组成。要遵守有关规定,严格控制课外书面作业总量,避免搞“题海战术”。书面作业要降低难度,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
四、创新机制,整合资源,推进校外教育和实践活动的开展
17.坚持书本知识和实践学习的统一,加强学生的校外学习实践活动。校外教育与实践活动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立足于丰富学生阅历、锻造学生个性、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切实组织好国家课程需要在校外实施的有关内容,并统一纳入课程实施计划;组织学生广泛开展基于兴趣与爱好的学科拓展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成长、自然观察、社会考查、科学探究、参观游学等自主学习活动。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小学生不少于10天,初中生不少于20天,高中生不少于30天。各地要充分认识校外教育与实践活动工作的重要性,转变观念、创新机制,建设实践基地,整合有效资源,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和社区委员会的作用,大力推进校外教育与实践活动工作的开展。
18.大力开发建设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认真落实青少年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基地等校外活动场所建设规划,结合课程改革,加强开展融德育、环境教育、科技教育、素质拓展和综合实践活动为一体的素质教育基地建设。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和艺术馆等公共设施开展校外学习实践活动。要加强与社区的密切合作,使丰富的社区资源成为中小学生校外实践的重要阵地。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
19.明确教师的角色定位。各地、各学校要根据新课程的要求,通过制度引领教师实现自身角色的转化,履行新的教师职责,使教师既是课程的实施者,又是课程的开发者和建设者;既是学生学习的指导者、引导者,又是学生学习的促进者、参与者和合作者;既是学生的良师,又是学生的益友。
20.完善培训机制,改革培训模式,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完善“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培训机制,省、市、县负责本级骨干教师和培训者培训,学校以校本培训的形式完成全员培训。改革培训模式,积极推进现代远程培训。整合县级教师教育相关资源,实现本区域教师培训、教研、教科研、电教等相关部门和机构资源整合,上挂高等学校,下联中小学校,使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成为“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的现代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
21.加强以校为本、研训一体的教研培训制度建设。要建立和逐步完善以课程实施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课例或案例为载体,以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业引领为基本要素的校本教研培训制度,引导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学会把问题转化为课题,学会解决实际问题,提升专业素质。有条件的学校还要积极建立与省内外名校、名家的联系交流学习制度,实现高层次的专业引领。要推动建立基于网络的教师校本研究培训机制和成长机制,营造浓厚的学习研究氛围,努力把学校建成为学习型组织。
22.科学核定教师编制,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按照课程方案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配合编制部门深入进行调查研究,科学核定中小学教师编制,努力解决农村教师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指导学校科学设岗设编,合理配置教师,切实纠正升学考试科目超编、非升学考试科目缺编的现象。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建立科学的、正常的教师补充机制,严禁使用代课教师。
23.加强校长培训工作,提高中小学校长的管理水平。启动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加强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和提高培训。各市、县要结合实际启动本区域的名校长建设计划。
24.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我省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继续实施齐鲁名师建设工程和年度教育创新人物评选,同时,积极推进全省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加强班主任培训、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和心理健康教育的培训。重点面向乡镇以下中小学教师开展省级培训,每年培训5000名农村骨干教师,大力促进城乡教师队伍均衡发展。
25.鼓励教师自我发展。适应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和选修课程开设的需要,培养一专多能、复合型的教师,实施“齐鲁教师课程拓展计划”,提倡、鼓励并支持教师在开设一个专业课程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开设第二或更多课程。实施“齐鲁教师读书计划”,定期向教师推荐若干必读书目,鼓励中小学教师大量阅读优秀图书,提高教师的人文素养和职业素养。
六、深化评价考试制度改革,构建符合素质教育的评价体系
26.完善以素质教育理念为核心的教师评价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树立科学的教育政绩观、评价观,建立有利于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提高的科学的教师评价体系,综合考虑师德表现、工作态度、专业发展、工作量、工作难度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科学评价教师工作,不得单纯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高低评价和奖惩教师。
27.完善学生评价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重在过程性评价的评价机制。建立和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制度,加强对学生课堂提问、作业展示、实践活动、标志性成果等过程性资料的积累,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过程性评价,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导向、诊断、矫正功能。
28.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对学生进行学业评价。学生学业成绩评价实行日常学习评价与期末考试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办法,日常考试实行无分数评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期末考试应由学校自行组织命题、并进行对评价结果的分析。学校、班级不得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不得按学业成绩排列学生名次。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研机构不得统一组织面向学生的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等。
29.改革和完善中小学招生制度。坚持小学就近入学,初中划片招生的办法。积极推进高中招生改革,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和初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价制度,以学业考试取代升学考试,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采取多种方式录取新生,逐步扩大高中招生的自主权。严格考风考纪,认真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七、加强监督和管理,为课程改革创造良好的实施环境
30.进一步加强对课程改革的领导。各地要强化课程改革的政府责任,形成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协作机制,在经费投入、办学条件、教师编制、评估督导、成果奖励等方面制订和完善配套措施,建立起有利于推进课程改革工作的长效保障机制。
31.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强化督导评估在实施课程改革和推进素质教育中的保障作用,加强对学校课程实施的刚性管理,将课程改革实施情况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各级政府的督导评估工作中。建立山东省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制度,开展对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的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将其纳入规范化学校验收的重要标准,监督和规范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同时,强化随机督查,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32.建立全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开展全省中小学生学习质量和心理健康状况监测试点工作,了解和掌握学生的身体健康水平、学业成绩、综合素质以及影响学生发展的教育环境等,通过试点逐步建立科学化和规范化的教学质量监测评估制度。
33.进一步加大课程改革舆论宣传。组织开展深化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的大宣传、大讨论,通过学习、宣传、讨论,不断更新教育观念。认真总结课程改革工作的先进经验,及时发现、表彰和推广课程改革先进经验和优秀成果,为课程改革提供典型示范。加强与新闻媒体、家长等社会各界的沟通和联系,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课程改革,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形成推进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八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