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市中小学生涯教育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2019-11-11 09:06:00
宋坤
来源:http://edu.qingdao.gov.cn/n32561912/n32561915/191108170740126141.html
发证机关:青岛市教育局
发文编号:青教办字[2019]88号 
学段:小学,初中,高中

政策发布日期:2019-11-08
无具体说明的有效期

青岛市中小学生涯教育的指导意见(试行)

加强中小学生涯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重要举措,现就加强青岛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以下同)生涯教育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激发学生潜能为宗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培养自主发展的意识和能力,立足于学生对未来生涯的展望,指导学生为未来的职业和人生发展做好准备。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发展原则。坚持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学生自身实际出发,着眼学生的终身发展,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生涯发展规律,重视学生发展的连续性,尊重学生发展的个体差异性,循序渐进开展有针对性的生涯发展指导。

(二)学生为本原则。尊重学生主体地位,指导学生科学全面认识自我,培养学生主动学习、自我规划、自主发展的能力。通过开展生动活泼的教学与实践活动,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学生通过社会实践与职业体验,坚定理想信念,丰富职业兴趣,增强自主选择和创造人生的信心和能力。

(三)协同开放原则。生涯教育应贯穿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

服务的全过程,融入课程教学、实践体验、实训实习、校企合作、校园文化活动和学生日常管理中,融入校外教育和家庭教育全过程,协同推进,整体实施。

三、总体目标

基本形成中小学有机衔接、适应学生终身发展需要的生涯教育内容体系,构建形式多样、具有青岛特色的生涯教育服务体系,建立系统、多元的生涯教育保障体系,增强中小学生生涯规划的意识和能力。

(一)小学。侧重生涯启蒙。主要通过观察、模仿、游戏体验等活动,引导学生发现自身的兴趣爱好,初步建立自我认知,从常识层面了解社会常见职业及需求,提高自我管理和人际交往的能力,建立对未来的好奇与向往,树立正向的生涯信念。

(二)初中。侧重生涯探索。主要通过课程与活动实施,以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课程为载体,结合班会课、高中学校校园开放日、职业体验、社团活动等活动,促进学生拓展自我认识,基于对职业角色的体验与认知进行探索尝试,初步形成参与社会活动的意识,培养积极的生涯态度,面对普职分流,做好升学与专业选择规划。

(三)普通高中。侧重生涯规划。主要通过课程与活动实施,以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社会课堂、研究性学习、社团活动等学习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化学生的自我认知,激发学生的学习潜能,提升学业选择的信心和能力,增强学生参与实践和适应社会的意识与能力,提高学生的生涯决策和管理能力,为终身发展奠基。

(四)中等职业教育。侧重职业规划。主要通过课程与活动实施,以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社会课堂、社团活动、创业创客、实习实践等活动为载体。培养学生规划管理学业、职业生涯的意识和能力,提升学生的学习能力、社会参与及适应能力,培育学生的工匠精神和质量意识,为融入社会、就业创业和职业生涯可持续发展做好准备。

四、主要任务

中小学生涯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自我认识、社会理解、生涯规划三个方面。

(一)自我认识。指导学生探索了解自身的兴趣爱好、能力特长和个性特征,发展积极的自我概念和生涯规划意识,提升自我调控、人际交往和社会适应能力,并在不断成长中形成健全的人格,树立正确的人生理想和价值信念。

(二)社会理解。指导学生增强社会意识、社会理解和社会责任感,认识个人与社会、学业与发展、当下与未来的关系,了解社会角色、社会分工的发展动态及不同职业的专业素养要求,形成对社会各行各业的尊重与理解。

(三)生涯规划。指导学生在充分的自我认识和社会理解的基础上,掌握学业规划与职业规划的主要方法,综合各类信息,平衡个人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制定适合自己的学业发展目标和计划,初步设计合理的职业和人生发展路径,并能够根据个性成长变化与客观现实适当调整与适应。

1.小学

(1)指导孩子探索和发展自身的兴趣爱好、能力特长和个性特征,接纳自己,建立自信。

(2)指导学生理解和适应规则,学习管理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与他人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3)指导学生了解常见的行业分工及内容,明确职业多样性和必要性,形成积极向上的劳动观。

(4)指导学生积极参与家庭、班级和社区事务,承担力所能及的任务,获得对社会和生活的真切感受和理解,感知健康正向的职业道德规范。

2.初中

(1)指导学生充分了解自身兴趣爱好、能力特长和个性特征,知道自己的优势和不足,建立发挥优势、激发潜能的信心。

(2)指导学生了解感兴趣的职业对人才知识技能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完善知识结构和丰富技能储备,设立和管理自己的学习目标。

(3)指导学生主动了解和体验与自己兴趣、专长相关的典型行业,明确职业的内涵和要求。

(4)指导学生了解升学、发展的多样化途径,就生涯发展做出初步的分析和决定。

3.普通高中

(1)指导学生了解自己的性格特征、兴趣特长、优势短板等,认识和发现自我价值,准确定位自身角色。

(2)指导学生了解高中课程设计、学科知识体系和专业选考要求,明确个人学习目标,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选择适合的学习方法,提升学习能力和学业水平。

(3)指导学生了解不同职业的基本情况和发展前景,将个人志向与国家、社会的发展趋势及需求相结合,形成适合自己的职业规划。

(4)指导学生了解高等院校专业的基本信息和就业情况,正确处理个人兴趣特长与社会需要的关系,科学合理确定专业志愿和升学途径。

4.中等职业教育

(1)指导学生进行生涯规划,认识自我,了解社会,了解专业和职业,增强职业意识,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和职业观,增强学生提高职业素养的自觉性,培育工匠精神。

(2)指导学生制定个性化的发展方案,解决学生在学业、情感、人际方面的困惑,提高学习和择业过程中的抗挫折能力和适应能力。

(3)指导学生了解升学和就业信息,树立职业法律法规意识,掌握求职技巧,疏导求职心理,促进顺利就业,并开展就业后的跟踪指导。

(4)指导学生了解国家创新创业政策,学习创新创业知识,树立创新创业意识,掌握创新创业的途径和方法,提高创新创业

能力。

五、实施途径

(一)开齐开好课程。小学、初中统筹使用综合实践活动、劳动与技术、心理健康教育课时,安排好生涯教育课程与活动;其中,初中九年级《人生规划》每周一课时。普通高中落实《山东省普通高中2017级学生课程实施指导意见》中“学生发展指导共计4学分,其中学生发展指导课程1学分,职业体验活动3学分,重点在高一、二年级实施,每周安排1课时或统筹使用”的相关要求。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的意见》(教职成〔2008〕6号)中在“一年级第一、第二学期分别开设32-36学时的职业生涯规划、职业道德与法律必修课”等相关规定。

(二)组织生涯教育活动。中小学要通过主题班会、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社会课堂、社团活动、创新创业大赛、专家报告、校友讲座等形式,开展丰富有效的生涯教育活动。深入推进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育人工作,邀请专家定期为学生作专业辅导讲座,倡导学生跟随导师开展科技实验和研究项目。

(三)开展职业体验。区市、中小学要与行业、协会、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建立学生生涯教育实践基地和高校专业认知基地,为实施生涯教育提供丰富的实践平台。中小学要积极发掘校内资源,将学校的班级管理、社团活动、校园特色活动等作为校内职业体验的载体;拓展校外渠道,加强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联系协作,发挥好家长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职业体验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职业认知。职业院校要结合专业优势和特色,开发职业体验课程,研究制定职业体验活动方案,配齐配足师资,积极主动承接不同层次的职业体验活动。

(四)提供生涯发展辅导。中小学要发挥好全员导师制的作用,组织开展具有共同生涯需求的团体辅导以及针对学生个性差异的个别指导,帮助学生解决生涯规划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思想困惑。

(五)建立学生成长档案。中小学要结合学生成长记录、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为学生建立生涯发展档案,及时记录学生的生涯发展情况。有条件的学校可借助科学的测量量表等专业手段,了解学生生涯发展倾向。测量的选择和实施应当科学规范,为学生生涯发展和生涯规划提供参考。

(六)提供就业创业服务。中小学通过组织开展校内外的模拟类活动和实践类活动,为学生提供就业创业的指导及服务,鼓励中学生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根据自己的优势、特长和社会需求,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七)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区市、中小学应将生涯教育融入家庭教育指导,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等阵地、“家长大课堂”“家长面对面”等形式,指导家长了解生涯教育的理念与方法,引导家长尊重学生的个性特长、成长规律和发展需求,帮助孩子科学设计生涯规划,形成生涯教育的家校合力。

(八)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

与社会各界、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生涯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中小学要提供生涯教育的物化环境,建立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学生发展指导教室、生涯文化长廊等,通过海报展板、数字化交互手段、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家长和学生广泛宣传。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构建大中小各学段纵向衔接、课内课外网上网下横向贯通、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生涯教育机制。广泛利用社会资源,广泛开展国际交流,广泛拓展人力资源、场地设施、活动形式、体验内容和指导方式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要成立生涯教育工作、研究指导机构,配备生涯教育专职教研员,做好生涯教育研究指导工作,确保中小学生涯教育有效开展。

(二)加大经费投入。市本级安排专项经费支持保障市级层面生涯教育工作及活动开展。各区市将生涯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本级支持中小学开展生涯教育工作。中小学要为生涯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鼓励个人、企业或社会团体等捐赠或设立专项基金。

(三)加强队伍建设。区市、中小学要配备结构合理、有专业特长的专、兼职指导教师,聘请具有相关职业背景和丰富实践经验的能工巧匠、专业技术人员、学生家长担任指导工作。普通高中建立和普及生涯发展导师制。建立生涯教育指导骨干教师队伍,纳入青岛市名师培养序列,建立培养人选工作室。建立市、区市、学校三级生涯教育教研制度,健全生涯教育教师定期培训机制,打造专业化中小学生涯教育教师队伍。

(四)加强科学研究。重视生涯教育的课题研究,加快推进生涯教育课程体系和评价体系建设,建立生涯教育专家及课程资源库。充分利用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服务机构的专家资源,探索开发青岛市生涯教育课程体系和评价体系。鼓励和支持中小学生涯教育课题研究和课程资源开发。

(五)强化督导评价。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生涯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内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生涯教育工作纳入对中小学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中小学生涯教育规范化、专业化的长效监督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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