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中阶段普职融通联合育人的指导意见
- 2020-07-29 16:27:00
- 刘洋
- 来源:http://edu.qingdao.gov.cn/n32561912/n32561915/200728173939600508.html
- 发证机关:青岛市教育局
- 发文编号:青教通字[2020]63号
- 学段:高中,职业教育
- 政策发布日期:2020-07-28
- 无具体说明的有效期
关于高中阶段普职融通联合育人的指导意见
各区市、教体局,局属各学校,有关职业学校:
为推进职教高地建设,推动高中阶段学校普职融通联合育人, 让学生享有更多的选择机会、更适合的发展方向和更高质量的教育,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创新育人模式
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发挥各自优势和特色,创新普职融通联合育人模式,开展课程共建、师资共享、学分互认、学籍互转。各校可在指导学生科学评估学业成绩、自主做出普职就读选择的基础上,探索以下育人模式:
(一)综合高中的普通高中学生转职业教育
综合高中试点学校的普通高中学生转为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后,原则上安排在原学校就读。相同专业人数较多的,应单独编班;数量较少的,可插班学习。所需师资由学校统筹协调解决。
(二)普通高中的学生转职业教育
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转为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后,如数量较多,提倡在原学校单独编班就读,按照学生跨校选课管理。文化基础课程由普通高中学校教师执教,专业课程师资由合作的中等职业学校安排,教师跨校送教。
如数量较少,通过转学到有空余学位的中等职业学校插班就读。
(三)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转普通教育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经拟转入普通高中学校考核,满足转学条件且拟转入高中有空余学位的,可转入该普通高中学校插班就读。
二、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教育部门、普高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普职融通联合育人工作,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机制,协同推进工作开展。
(一)充分发挥集团化办学的优势
普职互转较多的学校,要主动参与集团化办学,充分发挥集团化办学的优势。要主动与相关学校结对,联合做好师资、课程和教育资源共建共管共享。要定期组织教师开展联合教研科研,研究普职融通联合育人的有效途径,赢得职教高考。鼓励学校设立普职融通联合育人的专门团队。
(二)加强宣传服务
各有关学校应做好宣传指导和信息发布工作,要大力宣传普职融通的重要意义,引导家长和社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中等职业学校应定期在《青岛市职业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本校的专业信息、学生升学和就业前景、空余学位和有关职教高考政策;普通高中学校应指导学生和家长根据自身学习发展潜力做好适合的选择。
(三)加强专业引领
市教育局将开展普职融通联合育人专项课题研究,发挥普教、职教两类课程改革专家指导委员会、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普职融通联合育人工作的专业研究和指导。
(四)加强考核评估
市教育局将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普职融通联合育人工作的考核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各有关学校应对普职融通联合育人成绩突出的团队和教师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