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夯实五项建设加快推进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021-10-26 09:35:00
阎俊杰
来源:http://edu.qingdao.gov.cn/n32561912/n32561915/210930192725274056.html
发证机关:青岛市教育局
发文编号:青教通字〔2021〕115号
学段:小学,初中,高中,职业教育

政策发布日期:2021-09-30
无具体说明的有效期

关于夯实五项建设 加快推进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的意见》(鲁教思字〔2021〕1 号)精神,直面新形势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面临的困难与挑战,着力提升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水平,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现就夯实制度、课程、阵地、队伍和机制建设,加快推进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国家、省、市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十四五”规划工作要求,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进一步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顶层设计,健全工作网络,丰富工作方法,拓展工作途径,扎实有效地开展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全面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心理素质,培养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促进学生人格健全发展、身心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制度建设

发挥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与指导作用,规范好教师配备与培训、心理辅导室建设、心理危机干预、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开展。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心理健康辅导与咨询的值班、预约、转介、重点反馈等制度,贯彻执行各项工作标准,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

(二)课程建设

研发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坚持书本知识与实践活动、线上与线下、集体活动与个体辅导、校内关注与校外观察、外显表现与内心实际、心理教育与其他课程六个有机结合。

(三)阵地建设

用好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平台与载体,加强与妇联、卫生健康、公安、团市委、关工委等部门和机构的沟通协调,健全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好学校心理辅导室与功能场所,规划、建设好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校园文化环境,统一工作标准,强化示范引领,缩小不同学校之间的发展差异。

(四)队伍建设

建立完善领导机构,形成市、区(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的良好局面,建好用好专兼职心理教师、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志愿者、家长、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与专家学者六支工作队伍,强化工作开展,提高专业能力。

(五)机制建设

运用好信息化、融媒体、阵地、队伍、教材、课堂、平台、载体等工作手段,以问题、需求、目标、结果为导向,实行台账管理、清单管理、项目管理、精细管理,畅通沟通、谈话、热线等工作渠道,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分类、分层、分流开展与指导。

三、实施途径

(一)健全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根据学生成长规律,结合不同学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分阶段设置教育目标和教学内容。小学阶段重在帮助学生了解自我,适应学校生活,培养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树立合作意识和心理健康意识,学会合理表达情绪。初中阶段重在帮助学生加强自我认知,发展学习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以积极心态面对学习生活压力,学会管理情绪与行为。高中阶段重在帮助学生开发学习潜能,确立职业志向,以更为成熟的自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去对待学习、人际交往、情感世界及自我发展问题。各区(市)、普通中小学校可统筹相关课程内容,开设心理健康校本课程,开展心理健康专题教育;中等职业学校要开好《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规划》课程。鼓励各学校结合学生、教师、家长不同受众分类整合,积极开发校本课程,重点做好挫折教育与生存教育。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以组织开展活动为主,采取团体辅导、心理训练、问题辨析、角色扮演、游戏辅导等多种形式,帮助学生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树立自助互助求助意识,学会理性面对挫折和困难。

(二)加强宣传引导和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深化校园文化建设,广泛运用新媒体平台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心理保健能力。结合不同学段学生特点,利用班团队、校园文体、社会实践、家校共育等多层次、多途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和心理素质拓展活动,定期举办“5.25”心理健康日、心理健康教育月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帮助学生增长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心理调适能力。鼓励学生依托心理健康教育社团等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主题辩论会、心理拓展等活动,提高心理素养。建立心理与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协同育人模式,使学生在沉浸式活动中加强心理健康体验,培养学生珍视生命、热爱生活的心理品质。落实学生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刚性时间要求,促进学生每天与老师、同学、家人保持有效沟通交流,全方位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三)建立定期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和心理建档转接机制。市、区(市)要探索建立统一的心理测评(筛查)工具,在试点基础上,三年内实现区域内学校全部铺开。各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对重点群体加大测评(筛查)力度。从小学开始,面向所有学生建立心理成长档案,结合测评(筛查)情况,做好分类统计,将需要关注学生的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教师及家长。在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转换过程中,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转接机制,及时做好工作衔接与心理追踪辅导,强化学段之间的联动配合。遵循保密原则,建立心理健康数据安全保护机制,保护学生隐私,杜绝信息泄露。

(四)强化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贯彻落实《青岛市儿童青少年心理危机干预指导意见》,针对中小学生出现的异常情况,教师要与家长进行密切沟通,共同加强心理疏导,帮助孩子渡过难关。各中小学要结合校情、学情建立健全学校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应急、跟踪四项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流程,对重点群体及时制定干预方案和救济措施,通过医教结合、医教协同方式,落实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利用好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及时转介疑似患有严重心理或精神疾病的学生到专业机构接受诊断和治疗。

(五)完善心理辅导硬件建设和咨询(辅导)服务。市、区(市)要依托学校或其他相关机构设立本级学生心理健康发展服务(辅导)中心,加强软硬件建设,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咨询辅导和服务活动,定期向区域内中小学提供业务指导、技能培训,发挥好专业带动、辐射引领作用。各中小学要贯彻落实《青岛市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标准》《青岛市中小学心理辅导室使用与管理办法》,全部建好标准化的学校心理辅导室,规范运行使用,安排固定的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开放不少于4小时)和专兼职心理教师轮流值班接待来访学生,及时向学生提供系统、专业、及时的心理健康指导与咨询服务。

(六)规范专兼职心理教师配备和培训培养。加强师资配备,每所中小学必须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超过1000人规模的学校必须配备专职教师,严格落实“每10个班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教师”的要求,编制从学校总编制中解决。市、区(市)教研机构要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常态化开展教研活动,优质课、教学能手评选应向心理健康教育倾斜。市、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抓好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培训,在各类教师培训中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的培训内容,对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每年应进行不低于40学时的专业培训,对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通识性培训,确保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结构合理稳定、专业能力过硬。

(七)深化学生压力疏导和心理服务团队作用发挥。针对学生在学习、生活、人际关系和自我意识等方面可能遇到的心理失衡问题,主动采取措施,避免因压力无法缓解而造成心理危机。注意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注重关心帮助学习遭遇困难、学业表现不佳的学生,及时了解学生在集体生活、人际交往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个别谈话、团体辅导、朋辈帮扶、学生资助等,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纾解心理压力、提振学习信心、融入班级生活。组织好心理教师志愿服务团队,用好全市11条心理援助热线与11个心理邮箱,面向全市学生及家长提供免费心理援助与辅导,帮助学生建立良好的同伴关系、师生关系、亲子关系。用好驻青高校与精神卫生机构心理专家资源,常态化开展“心理专家进校园”活动,通过专家心理大课堂、案例督导、心理门诊等多种形式,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

(八)加强家校联系与协同育人。学校要及时了解学生是否存在早期心理创伤、家庭重大变故、亲子关系紧张等情况,积极寻求学生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的有效支持。用好“家长大课堂”“家长面对面”以及家长会、家庭访问、家长学校等家校联系平台,每学期对学生家长开展至少1次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引导和帮助家长学习心理健康知识,掌握孩子成长的特点、规律和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提高预防、识别子女心理行为问题的能力,防止因家庭矛盾或教育方式不当造成孩子心理问题,家校合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教体局、各中小学要切实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统筹,明确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牵头职能部门,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和相关制度,推进建立各部门协调联动和齐抓共管机制。要加强与文明办、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以及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交流合作,建立沟通协作和联防联控机制。按照重点任务分解台账(见附件1)扎实推进重点工作,确保重点任务按时完成。要全面梳理本单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整体情况,对照工作清单(见附件2),查找问题不足,制定整改措施。

(二)加大经费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原则上年生均心理健康教育经费不低于10元。要加强经费监管,做到专款专用,重点用于组织教师参加心理健康教育业务培训、开展学生心理筛查等工作环节。有条件的区(市)、学校要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社会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督导激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制定配套政策,规范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责与工作内容。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面向师生和家长开展的各类心理健康咨询与辅导、指导心理健康社团等工作可认同为相应班主任年限,并计入教学工作量,工作量经教代会研究通过后,应纳入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总体方案。市教育局将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区(市)、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阳光校园评比,并按照青岛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附件3)规定的内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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