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实施方案
- 2021-10-26 09:39:00
- 阎俊杰
- 来源:http://edu.qingdao.gov.cn/n32561912/n32561915/211025165028501848.html
- 发证机关:青岛市教育局
- 发文编号:青教通字〔2021〕121号
- 学段:幼儿园,小学,初中
- 政策发布日期:2021-10-25
- 无具体说明的有效期
青岛市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青岛市乡村振兴攻势有关要求,根据《山东省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我市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省关于乡村振兴及乡村教育发展重要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提高乡镇驻地学校(含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下同)教育教学水平、发挥驻地学校辐射和带动作用为切入点,提升乡村教育整体水平,缓解城区就学压力,推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农村适龄儿童接受优质教育,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实施范围
(一)省级试点
西海岸新区泊里镇、即墨区移风店镇、胶州市李哥庄镇、平度市明村镇、莱西市姜山镇驻地中小学、幼儿园
(二)市级试点
西海岸新区大村镇、即墨区田横镇、胶州市里岔镇、平度市新河镇、莱西市日庄镇驻地中小学、幼儿园
(三)全域提升
由试点乡镇驻地学校、幼儿园辐射带动域内其他学校、幼儿园提档升级,提升域内整体办学办园质量水平。
三、工作目标
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市强镇筑基工程取得显著成效,试点乡镇学校和幼儿园实现下列目标: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稳定在省定办学标准之上,不低于城区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课程教学改革成效明显,试点乡镇驻地中小学都要达到国家出台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中的评价标准,试点乡镇驻地幼儿园力争成为省级示范园;育人环境特色突出。注重校园文化、环境打造,以阳光校园创建为抓手,做到“六性三统一”;师资结构较为合理。教师配备不低于城区学校(幼儿园),专任教师足额配备,补充、培养、培训机制健全完善;家长、学生满意度达到90%以上。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健全;生源稳定率逐年提升。域内户籍儿童幼儿园、小学和初中生源在当地学校就读的比例逐年提升。
四、实施路径
(一)改善提升办学条件。对照省定办学条件标准,各试点乡镇建立工作台账,补足办学条件短板。着重加强校(园)舍建筑维护,功能教室运行保障和“厕所革命”,配齐所需设施设备和教具、玩具。进一步改善乡镇驻地寄宿制初中寄宿条件。创建适合学生、幼儿的室内外环境,基本达到建设标准一体化、教育配备现代化、操场塑胶化、食堂标准化。支持办学、办园条件未达标的学校、幼儿园开展项目改造建设。试点乡镇驻地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标准,满足学校课程创新和办学特色建设的要求。试点乡镇中心幼儿园达到省示范幼儿园标准,农村幼儿园达到省定办园条件标准。
(二)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以《青岛市关于加强新时代教研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指导,健全市、区(市)、校(园)三级教研体系。试点乡镇所在区(市)要建立教研员、骨干教师教学示范与帮扶学校制度,区(市)教研员及骨干教师定期深入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与乡镇学校合作研究、推广优秀教学模式,缩小城乡差异、校际差异。拓展高校、科研院所、教育类社会机构的课程与专家资源,支持试点乡镇驻地学校开展教学研究和课程研发。推进乡镇学校科学实验课程的建设,提升域内整体科学实验课程的质量水平。高度重视艺体、劳动、健康教育,加强专任教师队伍培养。各区(市)要支持试点乡镇中心幼儿园与城区优质幼儿园实现资源共享、课程共研,提升中心幼儿园开发和实施课程的能力,以及开展镇域一体化教研的能力,重点在游戏活动、特色课程、规范一日活动等方面取得突破。支持、指导乡镇驻地学校、幼儿园通过特色课程、特色活动、特色社团、特色项目等培养学生(幼儿)兴趣、砥砺学生(幼儿)品质,促进学生(幼儿)全面发展。
(三)建强校(园)长和教师队伍。各区(市)要配强乡镇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队伍,支持市、区(市)名校长、园长和优秀管理人员采取多种方式入校入园指导,进行管理、师资、教研等输入帮扶。加大乡镇驻地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教师配备力度,2022年之前乡镇驻地学校所有学科教师按要求补充到位;配齐配强试点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办园幼儿教师,做到专科及以上教师占比不低于城区水平,并落实各项政策待遇。定期开展乡镇驻地校长、园长全员培训,启动乡镇驻地教师分层分类培训,加强乡镇驻地校长、园长、优秀教师培育。通过职称倾斜、设立特级岗位等政策吸引优秀骨干教师到乡镇驻地学校、幼儿园任教。以科研引领乡镇驻地学校、幼儿园教师成长,在市级教学评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和立项、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等工作中为乡镇驻地中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创造更多参与机会,对于市级及以上教师培训、培养项目,优先推荐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健全完善教师关爱制度,帮助教师解决切实困难问题,增强教师的归属感、幸福感。
(四)完善家校协作机制。畅通乡镇驻地学校家校沟通渠道,扎实开展“家长大课堂”“家长面对面”“家长、校长、局长‘三长’见面”等家庭教育指导品牌活动。加大乡镇驻地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建强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等家庭教育服务与家校协作阵地。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各区(市)指导试点乡镇学校、幼儿园每年向每个学生、幼儿家庭提供不少于8课时的免费基本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通过推荐阅读教育类书籍,开办家庭教育讲座,借助社会平台组织亲子活动等方式,做好家庭教育知识普及。健全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做好特殊群体学生家庭教育指导。
(五)提高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落实《青岛市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加大试点乡镇学校信息化建设扶持力度,按照山东省智慧校园建设标准,实现智慧校园乡镇全覆盖。全面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赋能教育,依托青岛教育e平台,加强数据共享和创新应用,向乡镇教师免费共享基础数字教育资源和“益辅导”在线教学系统。以人工智能教育课程普及实施为着力点,建立师生信息素养提升测评指标体系,持续提升乡镇校长、园长及教师信息化素养,创建智慧教育示范区。
(六)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改革乡镇驻地学校管理体制,支持区(市)城区优质学校、市级实验学校通过托管、联合办学、集团化办学、结对等方式帮扶乡镇驻地学校,支持镇中心幼儿园与城区优质幼儿园联盟,重点推动镇域一体化管理模式,实现管理互通、师资共享、研训联动、质量同进;通过交流任职、联合教研、经验输出、文化帮扶等措施,实质性参与、推进乡镇驻地学校教学研究、课程建设、管理改革、文化建设、质量评价等工作。探索推进镇域一体的学区制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给乡镇学校更大的办学自主权。
(七)营造良好育人氛围。以《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为基础,指导乡镇学校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思政课建设,充分发挥思政理论课的关键作用,构建方向正确、内容完善、学段衔接、载体丰富、常态开展的德育工作体系。鼓励乡镇驻地学校开发立足校情、学情的学校校本课程,充分挖掘各门课程蕴含的德育资源。构建“规范+特色”的校园文化。组织开展主题明确、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双减”工作的要求,将课后服务工作做出特色。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融入育人全过程,落实乡镇驻地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要求,做好乡镇在校学生心理健康筛查、普测工作,建立完善特殊学生心理台账,有针对性地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个体心理辅导。
(八)激发乡村学校办学活力。鼓励支持乡镇驻地学校和幼儿园结合本地、本校、本园实际,加强对教师的过程性评价,鼓励学校、幼儿园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科学合理、德才兼顾的教师考评办法。构建完善的教师激励体系,充分激发广大教师的教育情怀和工作热情。要认真对照“好教育、好学校、好校长、好教师、好学生”要求,树立小学校办大教育的信心,在特色办学、精致管理、品质立校上走出一条新路子,培养出来自乡村学校的教育家型老师,为农村孩子创造与城区孩子一样的发展机遇。
(九)加强质量评价指导。落实《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学校、幼儿园办学、办园水平评价机制,组织高水平专家团队,定期对乡镇驻地学校和幼儿园实施监测,对其办学质量实施督导评估,引导学校高质量发展。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益导向,指导乡镇学校、幼儿园补短板、强弱项,建立支持学校、幼儿园集聚发展要素的机制和平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推进。各区(市)要高度重视教育强镇筑基工作实施,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路径措施及责任分工,形成领导、实施和保障有力的推进体系。各试点乡镇学校、幼儿园要按照上级实施方案要求,用足用好各级政策,增强工作的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激发内生动力。10月29日前,各区(市)要制定印发强镇筑基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每个乡镇的教育发展支持举措,推动省、市级试点乡镇开展工作。
(二)强化倾斜支持。按照省相关要求,“十四五”期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强镇筑基行动,按照不低于省定标准实行。区(市)级财政每年为每个试点乡镇安排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教育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培养及课程教研建设。试点乡镇要推动驻地学校、幼儿园课程建设、教学研究、管理改革、师资建设等不断取得显著变化。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各区(市)试点乡镇在教学、管理、育人、文化、环境等方面进一步取得突破,同时做好迎接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强镇筑基行动质量评估的准备工作。
(三)科学进行考评。各区(市)要强化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价。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将其作为评价区域教育质量、学校幼儿园办学办园水平、校长园长职级制考核、教师职称比例分配、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因素,激发学校、幼儿园发展内生动力。
(四)营造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各乡镇驻地学校、幼儿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予以宣传推介。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放思路,创设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改革的良好环境。市级部门将选择优秀案例向上级部门推荐,并通过现场观摩、媒体展播等予以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