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等3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梯队发展的意见
- 2022-07-18 16:21:00
- 毕宁
- 来源:http://edu.qingdao.gov.cn/zfxxgkml/gwfg/202207/t20220715_6270611.shtml
- 发证机关:青岛市教育局
- 发文编号:
- 学段:小学,初中,高中
- 政策发布日期:2022-07-18
- 无具体说明的有效期
各区(市)教体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有关民办学校、行业办学校:
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为支持全市广大教师持续发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的通知》(教师〔2022〕6号)、中共青岛市委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发〔2019〕17号),现就全面推进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梯队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适应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对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抓牢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建设,打造高质量教师发展体系,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二)工作原则。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开展中小学教师队伍梯队建设。以“教师为本、产出导向、分类施策、梯次推进、持续提升”为基本工作原则,把持续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作为关键目标,推动全体教师持续提升,名优教师不断涌现。坚持鼓励竞争与城乡相对均衡并行、培养与管理使用贯通,推动教师在教师梯队发展平台上“比学赶帮超”良性竞争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目标。到2024年,青岛“教育名家”达到百人以上,青岛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数以千计,市级骨干教师数以万计,实现城乡优质师资倍增。经不断努力,市、区(市)、学校教师梯队发展平台体系健全,教师系统提升、持续发展支持体制机制得以建立,教师队伍梯队发展良好态势形成,教师成长的良好生态得以建立。广大教师人人有发展目标和成长规划,在不断学习和教育教学实践中持续发展,市、区(市)、学校三级教师队伍结构合理,梯队发展。
二、完善优化教师梯队发展平台,畅通教师发展通道
优化教师发展梯队平台,实施五大梯队培养工程,畅通教师发展渠道,促进教师持续发展。各区(市)、各学校要相应建立健全本区(市)、本学校教师发展平台体系。在教师队伍梯队建设、教师培训中,要始终把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作为首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把班主任工作和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作为教师队伍梯队发展的重要内容。各区市、各学校在实施过程中要考虑各学科之间的均衡发展,各区市要切实加强民办幼儿园、特别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
(一)实施新任教师跟踪培养工程。新任教师指新入职1-5年的教师。按照区(市)统筹、学校为主体实施的要求,制定新教师培养规划和实施方案,为新教师安排教学和班级管理的指导教师,采取“优秀教师和新任教师师徒结对+新教师竞赛展示+适度集中培训”模式,连续跟踪培养5年。没有教学实践经验(或没有参加教育教学实践)的新任教师独立担任教学工作前,安排其参加不少于1学期的教育教学跟岗实践,幼儿园可安排担任配班教师。各级教育部门、各学校(幼儿园)要开展新教师优秀教育叙事(德育故事)评选,鼓励新教师开设教学观摩课、公开课、主题班会课,参加青年教师基本功比赛,参评优质课等,促进新教师发展。新教师培养成果纳入对区市和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综合评价。区市教育部门要在培养、比赛、展示中注重发现有潜力的新教师,纳入“菁英教师”培养对象。
(二)实施“菁英教师”培养工程。每年遴选35岁及以下优秀青年教师600名,纳入青年教师“菁英计划”(简称“菁英教师”),为其配备名优教师作为发展导师,持续跟踪指导不少于3年,旨在帮助其培育教育教学成果,尽快形成教育教学风格。参评青年教师需要教龄5年以上,有发展潜质,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对于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位学历的教师,可适度放宽对于教龄的要求。一般情况下,优先推荐本区市、本学校确定的“菁英教师”培养对象。“菁英教师”遴选注重各单位推荐意见和日常发展情况。优先安排“菁英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或管理工作,优先推荐其参加教学能手遴选,对于达到市教育教学带头人基本要求的,可推荐其直接参加市教育教学带头人遴选。“菁英教师”要在完成本学校教育教学任务基础上,积极参与区域内教师共享使用计划。
(三)实施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工程。入选市教学能手和带头人的教师统称为青岛市级骨干教师。市教育局建立健全市教学能手、带头人遴选制度,各区市和学校健全骨干教师培养体系,加强骨干教师培养,以培育数以万计的骨干教师,达到每学校每百名学生拥有1名以上骨干教师。
1.市教学能手。每两年从教龄五年以上、获市级优质课二等奖以上的专任教师中,择优遴选不少于1000名市教学能手。市教学能手作为区市或学校课堂教育教学的优秀典型,遴选应侧重于课堂教育教学能力,对其日常课堂教学表现、教学业绩和日常育人表现作为重要考察点,把获得同行认可和学生满意度高作为基本条件。
2.教育教学带头人。每两年从市教学能手中择优遴选400名市学科带头人和100名班主任带头人。遴选侧重于对学科教学和班主任工作引领能力,要求有坚实的学科理论基础和教育理论素养,指导青年教师发展成绩显著,教书育人成绩突出,获同行认可,能够在学校或区域内发挥表率作用。
各区市教体局、各学校要加强骨干教师发展梯队平台建设,教师培训(培养),安排名师作为骨干教师的指导教师,并发现其中有发展潜力的,年龄上符合要求的教师,纳入本区市(学校)名师培养计划,为青岛名师培养工程推荐更多的优秀人选。要优先安排骨干教师担任班主任,举行观摩课、公开课、主题班会课,做新教师导师、参加培养青年教师任务等,以发挥骨干教师引领作用。要支持骨干教师承担科研课题,研究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做好区市内骨干教师交流和共享使用工作,满足优质均衡发展要求。入选骨干教师后,对已获同一称号的骨干教师原则上不再重复参选,学科带头人和班主任带头人不能同时兼报.
(四)实施青岛名师培养工程。青岛名师培养工程每三年一届,每届从符合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的骨干教师或“区市名师”中择优遴选有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师300人,依托高校等优质培养资源进行导师制培养,通过论文答辩,达到培养目标要求的,认定为“第X届青岛名师”,以培养数以千计的青岛名师,达到每个学区、每个教育集团、每个学前教育联盟至少有1名以上名师。培养人选遴选增加面试答辩环节,侧重于考察其教学理念、教育主张、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发展潜力、影响力等综合素养。培养方式侧重于导师制培养,以培育教育教学成果为主。青岛名校长、名班主任以工作室研修模式进行培养。
各区(市)教体局、学校要将入选的青岛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纳入届期考核管理,为其组建工作室,支持其参加骨干教师校长培养,积极承担“菁英教师”的导师,开设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课堂。支持青岛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再发展,推荐齐鲁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时,原则上从青岛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及培养人选中择优推荐。已纳入青岛名师培养工程人选、入选青岛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的不再参选骨干教师。
(五)实施“教育名家”培育工程。对齐鲁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等进行重点支持,支持其产出高水平教学成果,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其省内外影响力,助推其参加国家教学名师、国培专家、国培领航工作室主持人,逐渐成为教育界和社会公认的“教育名家”,在数量上达到每区市数名,全市百名以上。教育名家要开展公益讲堂,积极担任齐鲁名师等优秀教师导师,培育和推广教育教学成果。
三、健全教师梯队发展工作机制,建设教师成长良好生态
(一)以规划促发展,健全教师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工作机制。各区(市)、各学校要根据本区市、本学校发展实际,参照本意见,制定教师队伍梯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区市和学校教师队伍梯队发展。各学校要关心支持每一位教师的发展,为教师提供公平的发展机会,指导教师制定个人发展规划,并监督教师实施。各区市、各学校和教师个人制定发展规划及实施情况,纳入对区市、学校的督导考核。
(二)以比赛促发展,健全教师教育教学竞赛工作机制。市、区(市)、学校要定期举行教育教学基本功、优质课比赛,举办优秀教育叙事、德育故事、游戏故事评选,举办教学观摩课、公开课,开展读书学习成果、教学成果展示评比活动,定期遴选各发展阶段教师参加相应阶段培养工程。要确保教师参加各类比赛评比遴选的机会公平,学校举办的比赛评比遴选要结合校本研修开展,重在全员参加,让教师在参与中找到不足,激活内生发展动力。各学校要在本校教师比赛评比遴选基础上择优向上推荐,参加区(市)、市的比赛评比遴选,所推荐教师要经同行(同事)认可。各级教学成果评比要向一线教师倾斜。
(三)以榜样促发展,健全各类典型选树宣传工作机制。市、区(市)、学校健全选树典型的标准和程序,选树典型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正向导向明显。学校要在选树典型基础上,择优向上级推荐,所推出典型经本校同行(同事)认可,是师生身边的好榜样,能经得起宣传。要按照每选树一个典型,必进行宣传的原则,重点做好向学生及其家长的宣传,同时加大向学校所在社区和社会公开宣传的力度,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的荣誉感和发展动力。
(四)以引领促发展,健全教师作用发挥机制。要建立健全各发展阶段教师发挥作用工作机制,国家教学名师引领齐鲁名师发展,齐鲁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引领青岛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发展、青岛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引领骨干教师和“菁英教师”发展、骨干教师引领新教师、青年教师发展。要探索优质师资在区域内共享使用工作机制,发挥优质师资引领发展的作用。教研员应从本级骨干教师或以上发展阶段教师中进行招聘,以保障其引领学科教研的能力,区(市)教研员可参加市级骨干教师遴选。
(五)以管理促发展,健全教师培养与管理使用相结合工作机制。加强教师管理考核,考核要突出师德作为第一考核标准的要求,把任教课时量达到学校“三定一聘”基本课时量要求作为基本要求,关注教师日常表现,重视教育教学实绩,对于各类先进典型注重表率作用发挥情况考核,考核以所在学校为考核主体进行。对于入选“菁英教师”、市级骨干教师、青岛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的实行届期管理考核,健全考核退出机制,对于违反师德师风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不能发挥表率作用的,按程序撤销相关称号。要在管理使用中发现的优秀者纳入重点培养。学校党组织应积极吸纳“菁英教师”中的优秀者进入学校中层干部队伍,为学校干部梯队建设做好人才储备。
(六)以减负促发展,建立健全减轻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和服务教师课堂教学工作机制。各级教育部门、学校要树立为教师课堂教学服务的意识,以教师为本,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教师不合理的非教育教学负担,健全服务于教师课堂教学的工作机制,让教师有时间学习充电、静心教研、安心教学。
(七)以应用促发展,健全发展成果应用工作机制。要按照本文确立的梯队层级,强化教师在梯队发展中取得的最好成绩(或最高成果)在教育人事管理中的应用。在评优评先和职称评审、岗位晋升、年度考核等工作中,对于发展成果(或成绩)优秀者予以优先考虑,以激发广大教师的内生发展动力。
四、强化保障体系建设,支撑教师持续提升
(一)强化政治保障。坚持党管教师等人才原则,做好教师队伍建设,坚持严格管理监督与激励关怀相结合,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落实“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要求,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教师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加大在教师中发展党员力度,保证教师队伍梯队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完善组织保障。市教育局建立教师队伍梯队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意见、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教师工作处(人事处)牵头统筹落实,各处室分工负责推进教师队伍梯队发展,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负责市级培养培训项目的实施。各区市、各学校要明确牵头科(处)室统筹教师发展工作,明确各科(处)室负责分工,整合教师发展资源,加强教师发展机构建设,规范教研、科研、师训、电教等人员的选聘、培养培训、管理、评价和使用,提升其服务教师发展能力,打造教师发展支持服务体系,提升教师队伍梯队建设能力。市、区(市)、学校要建立分管领导和主管科(处)室联系教师发展工作制度。市、区(市)要定期听取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骨干教师、新任教师等对教育教学改革、对教师队伍梯队建设的建议和意见,并及时研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加强校长专业能力建设,提高校长专业评价针对性,提升校长对教师队伍梯队发展的领导能力。学校校级领导要分工联系新任教师、“菁英教师”、骨干教师、名师名班主任,关心支持教师梯队发展。
(三)加大投入保障。落实中央省市委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中提出的“优先保障教师工作投入,优先满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要求,保障教师队伍梯队发展所需经费。市财政保障市级教师梯队发展所需经费,各区(市)要加大教师培训专项经费投入力度,满足区(市)教师队伍梯队发展需要,各学校要落实好公用经费5%用于教师培训的要求,满足学校教师队伍梯队发展所需经费。
(四)健全制度保障。一是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加强教师培训体系建设,完善教师培训结构体系和标准体系,围绕教师发展梯队开展分层、分类、分科培训。要健全校本研修制度,切实提高校本研修经费使用效益,发挥校本研修对教师专业发展和学校特色发展的支撑作用。二是建立鼓励竞争与城乡相对均衡发展相结合工作制度。在各教师发展梯队人选遴选时,参照教师实有人数下达推荐名额本指指标,评比时以教师实际水平为准,激发各区(市)、各学校教师队伍梯队建设积极性;推荐时,学校要做到符合条件的教师全员参与,按程序择优推荐,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激发教师发展的积极性。兼顾乡村教师支持政策,对乡村教师实施标准、名额单列,保持城乡教师梯队发展相对均衡。三是健立教师队伍梯队发展情况报告和考核制度。定期分析发布各区(市)教师队伍梯队发展情况,并将教师队伍梯队发展情况纳入对区(市)、学校的督导、考核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师队伍梯队发展和教师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全市教师队伍梯队健康发展。
(五)重视技术保障。完善教师基础数据库,建立健全教师专业发展系统平台,为每一位教师建立健全专业发展档案,基于教师管理数据平台开展培训管理、评审评比奖惩、系统分析教师队伍梯队发展情况等业务,为教师队伍梯队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支持区(市)开展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工作,探索为教师发展画像,为教师队伍梯队发展画像,对教师发展、教师队伍梯队发展进行系统诊断,探索开展教师智能研修,以推动教师持续发展、教师队伍梯队发展。
市教育局各处室要按照本意见,根据职能分工,制定推动教师队伍梯队建设的具体实施办法。各区(市)教体局要根据本意见制定本区(市)教师队伍梯队发展工作规划和配套政策,积极申报教师队伍梯队发展改革试点区(市),并抓好落实。学校是教师发展的主阵地,也是教师评价的主体,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优化调整学校相关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促进教师持续发展,优秀教师不断产出,形成学校教师队伍梯队发展、结构不断优化的良好态势,争创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广大教师要树立主动发展意识,积极投入到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工作中,持续提升自身素质能力,争做新时代“四有”好教师。
本意见中所指学科以市教育局制定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中等职业学校课程设置等规定为准,所指乡村教师以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时确定并报市教育局的乡村学校内的教师,所提到的教师队伍梯队发展改革试点区(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单位(区市或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申报事宜另行通知。市教育局已印发文件中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