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控制普通中小学校规模和班额的意见

2018-04-02 16: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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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edu.shandong.gov.cn/art/2011/10/11/art_11990_988003.html
发证机关:山东省教育厅
发文编号:鲁教基字〔2011〕17号
学段:小学,初中,高中

政策发布日期:2011-09-30
无具体说明的有效期

关于严格控制普通中小学校规模和班额的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的目标和要求。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明确规定:学校的适宜规模为普通小学12至36个班、初中18至30个班、高中24至48个班、九年一贯制学校18至36个班,原则上不再设立24个班以下高中和规模过大的学校;班额为普通小学每个班级不超过45人,初中、高中不超过50人。《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管理规范(试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山东省素质教育推进计划(2011-2015年)》亦提出了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的工作要求。各地要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强化工作措施,争取用3至5年的时间,基本解决学校规模、班额过大问题,努力保持适宜的学校规模和班额。

二、认真落实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的工作措施。

(一)努力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和水平。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是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的基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促进教育公平作为深化教育改革的出发点,坚持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大力实施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着力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努力缩小学校办学条件和水平的差距。各地要依据省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尽快组织力量摸清辖区内学校的达标情况,结合推进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制定薄弱学校消除规划,建立扶持薄弱学校发展的经费、政策和制度保障。尤其要重视薄弱学校校长和师资队伍的配备,采取切实措施鼓励优秀校长和教师到薄弱学校任职任教。要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积极探索集团化办学、强校带弱校、学校合作共建的有效途径,帮助薄弱学校提高办学水平。

(二)科学规划普通中小学校布局。制定科学合理的学校布局和建设规划,方便学生就近接受优质教育,是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的关键所在。当前,学校规模和班额过大的主要原因是优质教育资源缺乏,同时也有学校布局调整不恰当、学校建设滞后等方面因素。各地近年来开展的学校布局调整、合班并校工作,有效地提高了办学效益,但是部分学校在资源集中的同时,也出现了规模大、班额大的问题。市县教育部门要结合规划纲要实施和学校标准化建设,科学、合理确定当地学校布局规划。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必须坚持立足长远、实事求是、科学规划、依法进行,以有利于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导向,注重提升办学效益的同时,更要考虑方便学生就学的需要,克服贪多求大的倾向,避免脱离实际、造成学校规模和班额过大。对于确需撤销或者合并的学校,应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对于原有超大规模、大班额学校,要采取切实措施,进行生源分流,加强控制和引导,使其办学规模和班额逐步符合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的要求。

(三)依法加快居民区配套学校建设步伐。各地要结合城镇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和进程,依法加强配套学校建设,落实政府办学的责任。城乡新建居民区配套学校建设应认真按照《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要求,实行教育行政部门前置审核制度,保证配套学校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区配套学校建设标准,保证新建学校不低于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城市中心城区应该综合考虑区位特点、人口流动状况、群众需求等因素,要抓好学校改建、扩建工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不同层次教育的需求。

(四)合理调整学校招生范围和区域。各地应认真分析当前规模和班额状况,建立合理的疏导机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动态调整机制,监控学校的规模和班额变化情况,根据学校教育能力以及适龄人口分布和流动情况,科学合理地调整学校的招生范围和区域,并根据人口变化情况进行适时调整。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抓好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和规模的核准工作,严禁普通高中的超区域、超规模招生。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民办中小学校招生方式、招生范围等办学行为的监管,维护良好的教育秩序。明年秋季招生之前,各县(市、区)要完成对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和区域的调查、审核和调整工作,工作过程应注重听取群众的意见,调整后的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和区域要通过报纸、网站、信息管理平台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建立控制义务教育学校规模和班额的制度保障

(一)各地要将控制中小学校规模和班额作为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落实政府办学责任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制定控制本地学校过大规模和班额的工作方案,健全各项保障措施。我厅将根据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要求,在全省教育综合督导评估、全省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评选、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评选、省级规范化学校验收等工作中突出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的工作情况,

(二)实施中小学校规模和班额报告和通报制度,实时地对各地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工作情况进行监控。今年10月底前,各市要向我厅统计上报本地中小学校规模和班额情况以及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的工作方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信息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统计,普通高中信息以市为单位进行统计,并填写统计表报我厅基础教育处(统计信息见附表)。各地学校规模和班额变动情况应随时报送。学校规模和班额信息采集报送要与基础教育学籍管理系统信息填报相结合,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力求信息准确、真实。我厅将对各地报送的学校规模和班额信息进行核实,定期进行通报。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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