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办好幼儿学前班的意见》
- 2018-04-26 09: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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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http://www.moe.gov.cn/srcsite/A06/s3327/198606/t19860610_81991.html
- 发证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
- 发文编号:(86)教初字006号
- 学段:幼儿园
- 政策发布日期:1986-06-10
- 无具体说明的有效期
关于进一步办好幼儿学前班的意见
近几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的逐步展开,各地城乡的幼儿教育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特别是广大农村幼儿学前班(以下简称学前班)发展很快,使幼儿在入小学前受到良好教育。事实证明,在我国各地经济、文化、教育发展很不平衡,大部分地区幼儿教育发展尚不够发达的情况下,举办学前班是现阶段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一条重要途径;在城镇地区,也是满足群众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要求的一种教育形式。但是,当前由于这种教育形式发展较快,领导管理工作不够及时和具体,尚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如:有的办班条件较差,师资缺乏专业训练,教育活动不甚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存在小学化的缺陷等等。为了进一步办好学前班,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端正办班指导思想
学前班应根据五至六周岁(或七周岁)幼儿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创设良好环境,使幼儿在德、智、体、美各方面得到和谐发展,为幼儿入小学做准备,为一代新人的健康成长打基础。
学前班的教育要注重幼儿的卫生保健和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对体育活动的兴趣,防止轻视体育、卫生保健的偏向;要注意从幼儿实际出发,培养良好的品德和文明行为习惯,防止要求过高,空洞说教等倾向;要注重启发幼儿的学习兴趣,培养初步的学习习惯,但必须注意不要把小学一年级的教学任务放到学前班,并防止采用“注入式”的教育方法;要注意调动全体幼儿的积极性、主动性,针对个体差异因材施教,纠正脱离幼儿实际,搞“一刀切”,压抑幼儿积极性的现象。
二、教育活动的要求
(一)学前班的各项教育活动应按照《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的精神进行,并需特别注意以下几方面:
1.要注意幼儿安全和卫生保健,开展各种形式的幼儿体育活动。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其中包括1小时的体育活动。
2.培养幼儿力所能及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劳动习惯;引导他们习惯集体生活,能关心别人,与同伴友好相处;培养他们的自信心、坚持性和不怕困难的精神。
3.引导幼儿观察周围的事物,启发他们的求知欲望和兴趣,培养动手的能力。
4.加强幼儿口语表达能力的培养,学说普通话,语音正确,并能大胆地、清楚地回答问题和表达自己的思想。在师资条件具备的班,可以学习汉语拼音,帮助幼儿说好普通话。少数民族地区,除学习本民族语言外,也应学说普通话。
5.教幼儿知道10以内的数概念和加减运算,并能正确书写1-10的阿拉伯数字,培养对计算的兴趣。
6.培养幼儿用音乐、舞蹈、绘画、手工、故事、儿歌、游戏等多种手段表达自己对周围生活的认识和情感。
(二)学前班的教育形式和方法,应力求直观、形象、生动,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为幼儿提供各种活动和游戏的材料。要合理安排和组织一日活动,每周上课节数不得超过12节,六至七周岁学前班的下学期,每周上课节数不得超过14节,每节不得超过30分钟。不得给幼儿留家庭作业和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入小学时,也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
(三)学前班的教师教学用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组织编写,也可选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幼儿园教师用书,并提倡教师根据实际自编补充教材。无论采取那种办法,都不得搬用小学一年级的课本。
(四)学前班可以是全日制,也可以是半日制。班额一般不超过40人。全日制每班应配备教师2人。
三、加强学前班教师的培训
合格而稳定的师资,是办好学前班的关键。学前班教师应由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思想品德好,具有高中毕业或相当的文化程度,掌握教育学科基础知识,身体健康的教师担任。教师一般应在职前接受一定时间的专业培训,并加强在职进修。今后,还应采取措施逐步过渡到以职业幼师和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生任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幼儿教师的培养和进修,纳入师资培训规划。
农村幼儿教师逐步实行聘用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可研究制订幼儿教师专业合格标准,由县教育部门负责考核,合格者发给《专业合格证》。凡持有此种证书者方可聘用。农村幼儿教师由乡(镇)政府统一管理,与当地相同条件的小学民办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改善农村幼儿教师待遇和加强管理工作的办法,调动幼儿教师积极性,鼓励他们长期从事幼儿教育工作。
四、努力改善办班条件
学前班的房屋、环境及设施应符合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要求。要做到有活动室,有课桌椅,有户外活动场地,有必要的卫生设施、一定数量的体育运动器械、教具、玩具和幼儿读物等。无危险房屋、环境和污染因素。活动室要光线充足、干燥、通风,北方地区和有条件的南方地区应有取暖设施。课桌椅要适合幼儿身高。有条件的还应添置风琴、幻灯机、录音机等教学设备。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的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农村幼儿教育经费由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各种渠道进行筹措。乡(镇)的财政收入也应有适当比例用于发展当地的幼儿教育。城镇学前班的经常性费用,主要来源于家长交纳的保育费和管理费。其费用应主要用于改善办班条件。城乡幼儿教育都应继续提倡各种社会力量根据自愿、量力原则捐资助学。
五、加强领导和管理
各类学前班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和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建立和健全审批管理制度。乡、村举办和停办学前班,由乡人民政府审批,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城镇举办和停办学前班,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私人举办学前班,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举办学前班,必须具有合格师资,具备必要的校舍条件。不应盲目发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学前班,作为幼儿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列入议事日程,加强管理和指导。区、县幼教干部(包括教研员或视导员)和乡(镇)辅导员(或乡中心幼儿园园长),应对所在地区各类学前班定期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各种实际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学校负责人应加强领导,并注意在业务上接受当地幼教干部或辅导员的指导。